1 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2021年纳税咨询服务项目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项目地点:**市**区**路78号
1.4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期
1.5招标人:****
1.6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1.7招标范围:
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021年纳税咨询服务。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只能由一家单位参加投标,且提供授权书;
2.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
2.5提供本企业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的查询证明;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联营体投标。
3 开标方式与评标基本原则
3.1 开标:采用一步法开标。
3.2 评标基本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4 资质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为此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有关资质原件进行备查。另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认真阅读投标人资格要求,并自行判断是否完全满足相关要求,否则因资质后审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5 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 23日17:00(**时间)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方式:电子邮箱
6.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一律不退,其他渠道获取的招标文件或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仍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元,以电汇方式缴纳。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授予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且履约完好后,以电汇形式返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以电汇形式返还。
6.4标书费及保证金收款单位:
收款单位:****
地 址:**市**区**路78号
开 户 行:建行**公园路支行
帐 号:620********050358815
电 话:0931-****465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具体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元博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授权发布,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我公司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9 联系方式
9.1招 标 人:****
9.2招标代理单位:********公司
地 址:**市**区**路78号
邮 政 编 码:730060
联 系 人:郭 丰 韩宏 刘珍兰
联系电话: 0931-****458 0931-****462 ****459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