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县松林坡乡官寨河花苗寨河段河道治****财政局以赫财农复【202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松林坡乡
2.2 项目规模:本工程防洪治理为官寨河花苗寨河段,河道疏浚3024M、**及改造护堤2001m。
2.3 计划工期:90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批复、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5 标段划分:**县松林坡乡官寨河花苗寨河段河道治理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22日00时00分至2021年07月28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22日00时00分至2021年07月28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省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12日11时00分,地点****交易中心(**省**市**区**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12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省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省)-**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联系人:****财政局联系方式:0857-****747
无
**** | 招标代理机构:**** |
**县松林坡乡 | 地址:**省**市**区**北路3号正汇国际A栋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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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部长 | 联系人:杨清海 |
/ | 电话:/ |
150****5066 | 手机号码:0851-****3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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