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燃烧炉热交换器改造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对**金丝-燃烧炉热交换器改造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组织了招标,本项目于2021年7月21日09时30分开标,随后进行了评标,依据评标结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标包1:(1、拆除、更换燃烧炉HE62废气热交换器(含热交换器回风口、施工涉及的保温恢复和密封垫更换);2、清理燃烧炉和主热交换器(含HE-61至HE-62的两组通风管道清理及保温修复);3、改造范围内施工涉及的配套设施的拆除、安装恢复;4、系统调试。)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不含税总价(万元) :70.078899 投标含税总价(万元):76.386 税率(%):9 工期:7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不含税总价(万元) :72.377982 投标含税总价(万元):78.892 税率(%):9 工期:8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鹏****公司 投标不含税总价(万元) :67.320734 投标含税总价(万元):73.3796 税率(%):9 工期:8日历天。 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招标结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之日止有效。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6日)内以书面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及质疑函,向采购监管部门或纪律监督部门提出质疑。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及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如下: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 地址:**市**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编:100055 联系人: 牛经理、黄经理 电话:139****3938 传真:/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人:****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生产部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17-****816 电子邮箱:****@163.com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采购办)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17-****350 电子邮箱:****@qq.com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纪检监察部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0717-****260 电子邮箱:****@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