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公告
一、基本信息 受****委托,我中心对其位于****开发区西环北路70号)一处房屋租赁权组织公开转让,本次转让方式为网络竞价。本项目公告期5个工作日,自2021年7月26日8:30至2021年7月30日17:30止,有意向的竞买人请于公告期内登陆**市公共**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并按照**市公共**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产权交易流程进行竞价。 二、标的信息 (****财政局《关于****房产公开招租的批复》(秦财资批复〔2021〕25****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对其一处房屋租赁权组织公开转让。 (二)出租资产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 位于****开发区西环北路70号)。该房屋产权属于****,目前产权证正在办理。面积为面积为214.56平方米,共两层,房屋于2021年8月31日到期,目前为出租状态。现对外进行公开招租。房屋内不能经营违法事宜。委托转让底价9.51万元(年租金),租期3年,付款以年为单位,上打租,需交付房屋押金1万元(非投标保证金),待合同期满房屋内部设施没有损坏全额返还。 (三)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查看相关资料、标的详情现状和有关政策规定,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公告未尽事宜,标的物以实际状况为准。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转让方不统一组织答疑和书面答疑,意向受让方若有疑问,可以通过电话向转让方进行咨询。 本次转让的标的信息由转让方提供,仅供参考。 三、竞价信息 (一)****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价9.51万元。受转让方委托和要求,本次委托底价9.51万元/年。 (二)受让方缴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和成交价款均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有效期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保证金账号及金额详情在**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我报名项目”中查询。(注:保证金账户与成交价款缴纳账户不是同一个账户),缴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如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导致无法参与竞价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支持现金缴纳,须按产权交易流程中相关要求进行网银转账。 (三)本次竞价自由竞价期2021年7月26日8:30至2021年8月2日9:30,限时竞价期2021年8月2日9:30开始,加价幅度为5000元或整数倍,竞价周期120秒。 四、保证金赔偿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时,受让方的保证金用于利益受损方的赔偿,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时,利益受损方有权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产权转让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其他受让方串通竞价,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意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网络竞价公正性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网上报名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 1、任何参与竞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认定已在报名时认真阅读竞价须知并接受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 2、非国家政策更改或不可抗力因素,受让方****中心签署相关文件、足额缴纳交易价款、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办理完标的过户交割手续的,则视同其违约,我中心将视为其放弃本标的受让资格,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若我中心再次组织该标的的交易活动,不允许其再次参加竞买,且再次成交的价格低于原成交价的,转让方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五、付款方式 竞价结束后→受让方缴清全部成交价款(3个工作日之内)→中心开具成交确认书→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中心存档→退还受让方竞价保证金→交易中心向转让方指定账户转入成交价款。 六、受让方须知 (一)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网上竞价、缴纳成交价款等具体操作详见官网首页办事指南-产权交易《****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流程》。 (二)成交价款缴纳账户开户行:****银行****公司金财支行,户名:****中心,账号:634********0002857。成交价款交齐后,受让方持相关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用户需携带公章;自然人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区**路233号政务大厦410人事财务科确认成交价款到账情况,确认成交价款到账后到412交易产权科领取成交确认书, 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三)因不可抗力、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竞价平台软硬件故障等原因出现,导致报价系统异常、报价活动中断的,我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竞价中止或终止的决定,决**果在网站公告栏公布,该通知具有法律效力,意向受让方应无条件服从。 (四)产权交易过程中,****法院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发出终止交易书面通知等特殊情况则交易终止。 (五)产权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中心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申请仲****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意向受让方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意向受让方为外国及中国**区、**区、**地区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受让企业国有产权应符合国务院发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八)合同、竞价须知、交易流程均为本次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同样具备法律效应。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七、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联系人:常素梅150****8733 交易中心产权科:朱佳林0335-****066 交易中心财务科:寇 芳0335-****008 踏勘地址:****开发区西环北路70号 中心地址:**市**区**路233号政务大厦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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