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瓦提县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电子产品组装厂房)施工二标段
****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电子产品组装厂房)施工二标段
【 发布时间:2021-07-23 】
一、招标条件 | |||||||||||||||||||||||||||||
****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电子产品组装厂房)已经由瓦发改函【2021】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电子产品组装厂房)施工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3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县 2.工程规模:**3#、4#厂房,总建筑面积15619.92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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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 |||||||||||||||||||||||||||||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1年07月26日 10时00分 至 2021年08月16日 20时00分 2.领取方式:**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 3.招标文件价格:1000(元) | |||||||||||||||||||||||||||||
五、其他说明 | |||||||||||||||||||||||||||||
1.根据《****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3.根据2020年4月2日阿克****建设局发布的《关于使用广联达电子辅助评标系统的公告》自2020年4月7日起,地区范围内新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使用广联达电子辅助评标系统。本项目使用广联达不见面开评标系统,不见面开标网址:http://220.****.83:7501/LoginForm.aspx。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广联达不见面开标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 |||||||||||||||||||||||||||||
七、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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