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器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7月2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ZKGSF(ZB)-****05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乐器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4月2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R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P10页) 二、招标文件 | ||
第7.4款 |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 / 。 |
现更正为:
二、招标文件 | ||
第7.4款 |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 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条款偏离项数之和≥10 项将导致无效投标。 |
七、合同签订 | ||
第31.1款 | 履约担保 | ◆无 ?有: 履约担保数额: / 履约担保金缴纳方式: / 履约担保金缴纳时间: / |
现更改为:
七、合同签订 | ||
第31.1款 | 履约担保 | ?无 ◆有: 履约担保数额: 中标金额的10% 履约担保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或保函 履约担保金缴纳时间: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采购合同前 履约担保金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
(三) 原招标第四章附件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附件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P42页)
序号 | 评标因素(权重分) | 评标标准 | |
1 | 价格评价项(A1)30分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计分计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计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计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说明: 1、****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2 | 技术评价项(A2)55分 | 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为基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计20分。“▲”为重要参数,每有一项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扣4分,其他为一般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 |
品质保障(15分): 1、投标人或其所投核心产品“二胡”生产厂家,提供国家商务行政主管****委员会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老字号认定证明,省级及省级以上计5分,市级的计3分,县级的计1分,不提供不计分。共计5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确保资料的真实性,需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或所投核心产品“电子琴”生产厂家,提供****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乐器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的计1分,不提供不计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确保资料的真实性,需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二胡、竹笛、唢呐、小镲、大镲、小锣、大锣的生产厂家提供****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乐器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个计1分,不提供不计分,共7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确保资料的真实性,需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4、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打击乐器(腰鼓、堂鼓)的生产厂家,提供****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乐器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或测试报告或鉴定报告:每提供一个计1分,不提供不计分,共计2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确保资料的真实性,需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
样品情况(8分): 1、投标人提供所投核心产品(二胡、电子琴)样品封样,每提供一件样品计1分,共计2分。 2、依据提供的样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评审(6分): ①产品整体外观及结构工艺:产品的整体外观设计结构、规格、尺寸及制作工艺等。 ②产品材料及所有部件、配件使用的材料:产品整体使用材料,以及所有部件、配件使用的材料等。根据所提供样品进行评定,(此项可进行破坏性检查)。 ③产品的音色、音质:根据所提供样品音色、音质进行评定。 根据所提供样品进行评定:外观精致**、制作工艺精美细腻、音色甜美、手感舒适、材料上乘,配件齐全等6个方面,满分计6分;每有一处欠缺的扣1分,扣完为止;制作工艺粗糙、音色刺耳的、配件劣质的不计分。 注:不提供样品不得分(由于不提供样品,将不能对样品进行详细评审,故如不提供样品者,此项样品情况评审将不得分 ) | |||
实施方案(12分): 为保证后期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为实施计划、实施流程、关键重点环节描述、项目组织管理及人员安排(明确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实施人员分工合理性、项目计划和进度科学合理性、配送方案及管理制度、设备的保管措施、安装调试、验收等12个方面进行合理安排和规划。实施方案详细、完善可行的计12分,缺漏项、内容不详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3 | 商务评价项(A3)15分 | 企业业绩(4分):投标人提供近3年以来(2018年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每提供1个计1分,最多计4分。(要求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和中标(成交)通知书,需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
2、体系证书(3分):投标人提供电子乐器生产厂家的IS0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2007或OHSAS45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一个计1分,最高计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计分) | |||
3、售后服务(8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中须包含售后服务体系、免费质保期、质保期结束后的售后方案条款、服务响应时间、项目应急措施、硬件质保售后方案、保修部件范围、服务承诺)等8个方面,方案合理、完善、实施性强的计8分,不合理或缺漏项的,内容不详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4 | 优先采购 加分 (A优先采购加分) | 价格评价项 | 1、节能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4%)×(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2、环境标志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4%)×(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3、两型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4%)×(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
技术评价项 | 1、节能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4%)×(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2、环境标志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4%)×(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3、两型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4%)×(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 ||
商务评价项 | 两型产品: 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4%)×(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 ||
∑ | A1+A2+A3+ A优先采购加分 |
现更正为:
评标方法与标准
序号 | 评标因素(权重分) | 评标标准 | |
1 | 价格评价项(A1)30分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计分计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计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计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说明: 1、****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2 | 技术评价项(A2)57分 | 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为基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计25分。“▲”为重要参数,每有一项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偏离扣4分,其他为一般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总计偏离项数之和≥10项则做投标无效处理。。 | |
品质保障(10分): 1、投标人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电子琴”的经****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乐器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的计1分,不提供不计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复印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计分)。 2、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二胡、竹笛、唢呐、小镲、大镲、小锣、大锣的经****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乐器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乐器的检测报告计1分,不提供不计分,共计7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复印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计分)。 3、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打击乐器(腰鼓、堂鼓)的经****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乐器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或测试报告或鉴定报告:每提供一种乐器的检测报告或测试报告或鉴定报告计1分,不提供不计分,共计2分(提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复印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计分)。 | |||
样品情况(12分): 根据提供的样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审: 1二胡材质:琴体木纹清晰,表面光洁,无裂纹、无变形。 2二胡工艺:胶合部位牢固、无开裂;琴皮厚薄均匀,琴筒弧度圆滑连贯;琴轴与轴孔吻合,不跑弦。 3二胡音色音质:高音明亮,中音饱满,低音浑厚,二根弦音色过渡自然,均衡。 4二胡演奏性能:发音灵敏,能充分表现强、弱音,各音区过渡自然,音准稳定性能好。 5电子琴工艺:外表无毛刺、起泡、开裂、变形、无明显划痕。文字符号清晰。金属件应无锈蚀,镀层、涂层无剥落现象。琴键平整、无明显缩印、擦毛、裂纹、污点、锐利边角等缺陷。 6电子琴演奏性能:控制元件完整,操作灵敏舒适,控制作用有效,离键时琴键迅速复位不粘带。 根据所提供的样品从以上6个方面进行评定,满足以上标准的计12分;每有一个方面不满足的扣2分,扣完为止。二胡音色有狼音、噪音、沙音,电子琴有明显的机械噪音和接触电噪音的样品评审不计分。(备注:样品必须为全新、合格的产品;由供应商自行进行样品介绍及演示,供应商演示时间为10分钟)。 | |||
实施方案(10分): 为保证后期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需提供准确理解采购需求并根据项目际情况提出的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为: 1、 实施计划:有具体详细的计划内容及图表,实施计划内容全面、计划措施能够实现每个阶段的目标的计4分,缺漏项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2、 项目组织管理及人员安排(明确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有明确人员名单及详细的联系方式,具体的人员分工情况的计2分,缺漏项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3、 配送方案及管理制度:有具体的配送方案及管理制度,方案内容全面,能够实现每个阶段的目标的,交货时间比招标文件基本要求(45天内交货)提前1天交货(44天内交货)的计0.5分,40天内能够交货的计2分。不能在规定时间交货的不计分。 4、 应急措施:提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办法全面、措施具体能够实现每个阶段的目标的计2分,缺漏项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不提供实施方案的不计分。 | |||
3 | 商务评价项(A3)13分 | 1、业绩情况(4分):投标人提供近3年以来(2018年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每提供1个计1分,最多计4分。(要求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复印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计分)。 | |
2、体系证书(3分):投标人提供电子乐器生产厂家的IS0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2007或OHSAS45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一个计1分,最高计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复印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 | |||
3、售后服务(6分): (1)投标人承诺所投产品保修期为1年的计1分,所投产品保修期为二年的计2分,所投产品保修期为三年的计3分。 (2)响应时间:投标人在2小时内上门提供售后服务的,计3分,投标人在4小时内上门提供售后服务的计2分。投标人在6小时内上门提供售后服务的计1分,投标人在12小时内上门提供售后服务的计0.5分,超过12小时的不计分。 | |||
4 | 优先采购 加分 (A优先采购加分) | 价格评价项 | 1、节能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4%)×(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2、环境标志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4%)×(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3、两型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4%)×(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
技术评价项 | 1、节能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4%)×(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2、环境标志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4%)×(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3、两型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4%)×(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 ||
商务评价项 | 两型产品: 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4%)×(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 ||
∑ | A1+A2+A3+ A优先采购加分 |
注:以上评分表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原件供采购人核查,核查时原件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内容不一致的或未能提供原件的,按提供虚假材料报财政部门处理。
说明:
1、 评分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政府采购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制造商产品彩页、虚假业绩、虚假证书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
(四)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二、主要技术规格概述及说明”:(P49页)
8 | 京板鼓 | 1、鼓直径:≥25CM 。 2、堂口直径:≥1.8 寸 。 3、 材质:硬木或山杂木. 4、鼓皮:水牛皮。 5、鼓架:不锈钢材质,高度≥40cm,管粗2.0cm 6、配件:含鼓包、鼓棒、鼓架。(标配) | 套 | 1 |
| 此为1个村的配置,共418个村 |
8 | 竹钉鼓 | 1、鼓面直径约21.5cm,鼓高:约12cm; 2、选用优质椿木木材做鼓腔,腔体由优质椿木板材拼接而成,确保高品质的声学效果; 3、鼓腔两面蒙上头层水牛牛皮,鼓皮包边用竹钉压制,鼓框上有1个提手,提手由牛皮制成,鼓腔外部上有环保清面油漆; 4.配置竹鼓槌一副; | 套 | 1 |
| 此为1个村的配置,共418个村 |
11 | 电子琴 | 4、AHL、AIR、AWM、HI、A2; | 台 | 1 |
11 | 电子琴 | 4、AHL或AIR或AWM或HI或A2; | 台 | 1 |
(六)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中“二、主要技术规格概述及说明”表后注(P52页)原文件描述为:
注 :
注 :1、 以上物资需要投标人派送到各个乡镇村,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 、 本需求书中所提出的技术规格 、 要求 、 参数和标准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 , 投标人可提出替代的技术规格、要求、参数和标准,并在技术文件中详细说明,但该替代应不低于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3、评标后对前三名候选人的演示设备予以封存,待中标公告公示期满后,投标人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联系,自费运走封存设备。逾期未运走的设备,视同投标人自动放弃该设备,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理。
4、投标人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现场的,应出示证照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现更正为:
注: 1、此项目核心产品“二胡”、“电子琴”必须提供样品,样品为全新、合格的产品。评标后对前三名候选人提供的样品予以封存,作为大货验收时的对照依据。
2、 以上物资需要投标人派送到****社区),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3 、所投产品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如:QB/T 1207.1-2011民族弦鸣乐器通用技术标准、QB/T 1207.8 -2011 二胡标准 、GB/T 12105-2017电子琴通用技术条件等等相关要求。
4、本需求书中所提出的技术规格 、 要求 、 参数和标准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 , 投标人可提出替代的技术规格、要求、参数和标准,并在技术文件中详细说明,但该替代应不低于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5、投标人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现场的,应出示证照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七)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中第六点、技术及售后服务要求(P53页):“3. 所投设备必须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充足的备品备件,设立维护热线电话,7 天×24小时响应。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除另有规定除外,出现由于设计、技术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必须在 2 小时内响应,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24 小时上门服务,解决设备故障不得超过 7 天;在免费保修期内无偿提供人员和技术支持,配合采购人进行技术改进;投标人应提供质保期内日常维护和保养计划。”
现更改为:3. 所投设备必须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充足的备品备件,设立维护热线电话,7 天×24小时响应。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除另有规定除外,出现由于设计、技术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必须在 2 小时内响应,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2 小时上门服务,解决设备故障不得超过 7 天;在免费保修期内无偿提供人员和技术支持,配合采购人进行技术改进;投标人应提供质保期内日常维护和保养计划。
(八)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中第七点“交货与验收”(P54页)第4点:“款项支付时,采购人同时向买方提供如下资料: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验收调试报告、中标通知书。采购方在设备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现更正为:此条予以删除。
(九)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中第七点“交货与验收”(P54页)第5点“验收要求:(4)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中标人中标后,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采购人有权从货物中抽样送到省相关测部门进行检测,如抽样的样品不能通过检测,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抽样的样品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如抽样的样品检测不合格,检测费用则由供应商承担。”
现更改为:(4)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中标后,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先由各行政村负责签收签字,再由各乡镇部门签字,最后由采购人从所送大货货物中抽样送到省相关测部门进行检测,如抽样的样品不能通过检测,并与投标时的主要关键技术参数不相符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如抽样的样品检测不合格,检测费用则由供应商承担。
(十)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中第八点:付款方式:(P54页)“本项目款项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交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95%。
2.余款为质保金,于质保期(一年)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现更正为:
八、付款方式
本项目款项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交货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90%。
2.余款为质保金,在质保期(一年)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5%,在质保期满2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款项的3% ,在质保期满3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余下的合同款项(无息支付)。
3.款项支付时,供应商应同时向采购方提供如下资料: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验收调试报告、中标通知书。采购方在设备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十一)原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第三节(P62)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本章第二节 第5.1款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1、交货时间:采购人指定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 3、交付方式:中标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中标供应商承担验收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
本章第二节 第9.2(3)项 | 响应时间 | 接到故障维修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 |
本章第二节 第13.5款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1.交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 15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95%。 2.余款为质保金,于质保期(一年)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现更改为: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本章第二节 第5.1款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货 2、交付地点:****社区) 3、交付方式:中标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中标供应商承担验收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
本章第二节 第9.2(3)项 | 响应时间 | 接到故障维修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 |
本章第二节 第13.5款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1.交货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90%。 2.余款为质保金,在质保期(一年)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5%,在质保期满2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款项的3% ,在质保期满3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余下的合同款项(无息支付)。 3.款项支付时,供应商应同时向采购方提供如下资料: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验收调试报告、中标通知书。采购方在设备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
(十二)原招标文件中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1 年 5月12 日10时00分(**时间);
2、开标时间: 2021 年 5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时间)
3、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10时00 分。
现更改为: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1 年8月18日09时 30分(**时间);
2、开标时间: 2021 年8月18日09时 30 分(**时间)
3、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09时 30分。
更正日期: 2021年7月26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请****交易中心平台线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及时查阅本更正补充公告,因不及时查阅发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邵****体育局
地 址:**县塘渡口镇
联系方式:180****0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 **市**区**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公司地址:**县塘******局旁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立平
电 话: 0739-****168
暂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