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2021****水库维修养护项目采购(第1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高河镇纬八路玉兰公寓2号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玖仟柒佰捌拾捌元肆角伍分(小写:189788.45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2021****水库维修养护项目采购(第1包) 服务范围:维修、养护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程结旺、李结虎、唐克建
六、招标代理费金额:284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县高河镇育大王庙街65号,联系电话:0556-****09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330。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
地 址:**县高河镇皖河路
联系方式: 0556-****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
地 址:**市**县高河镇大王庙街65号
联系人: 王贞
联系方式: 0556-****09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程世鹏
电 话: 0556-****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