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21年度#2机组锅炉等离子点火装置改造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位于****部黄圃镇,东南距****约36km,西北距******约20km,东邻三角镇,南靠东凤镇,西接南头镇,北倚**容桂。水陆交通方便,东去15km有京珠高速公路穿过,西边4km处有广珠西线高速公路及广珠轻轨南北方向横穿;水路江深水阔,3000t级货轮可以直达**等内陆**,也可沿珠**直通大海。本项目为****2021年度#2机组锅炉等离子点火装置改造设备采购。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内容:采购8套锅炉等离子点火装置改造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2.2招标上限价:招标上限价为200万元。
2.2.3供货期:要求2021年10月16日前交货,中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交货。
2.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设备原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文件,且授权范围包括安装、维修和改造),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负责投标事宜的,****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的营业执照);
3.2所投品牌应具有2018年以来2个及以上300MW级别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锅炉等离子点火装置设备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首页、能体现合同供货范围页、签字页等复印件);
3.2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其投标:
3.3.1与招标人涉及其他正在履行、即将履行的相关联的合同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且可能会影响本招标项目利益的;
3.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4在之前参与招标人招标项目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在中标后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过重大违约行为,或因其行为导致合同终止的;
3.3.5与招标人产生诉讼/仲裁纠纷的;
3.3.6其他可能造成招标人合法权益受损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日17:30(**时间)前,将投标登记函(须盖章,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送达至我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双面印刷。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和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黄圃镇圃南路18号
联系人:黄女士0760-****2900-8822 188****0831
余先生0760-****2900-8383 159****8658
电子邮箱:****@gdhpower.com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