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仲裁参加人的仲裁权利,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7月30日下午14:30时起就****案件受理、案件审理等相关事项作出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盱****仲裁院立案庭暂时关闭。在此期间,以来信、网络方式接受调解申请、仲裁申请、信息查询、卷宗查阅等服务,当事人可通过以下途径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1.线下邮寄。请将仲裁申请书等材料邮寄至**县五墩西路40****粮食局办公楼三楼)盱****仲裁院立案庭,联系电话:0517-****0015。
2.在线申请。请登录******保障厅网站,网址为http://jsrlzyshbz.****.cn/,在线办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等相关事务。
3.电话申请调解,请拨打0517-12333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按照语音提示办理调解申请相关事务。
通过线下邮寄或者在线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方式至本委的案件,本委将在疫情缓和后联系当事人签字确认,案件待申请人签字确认后决定受理、不予受理或者恢复审理。
二、本委线下开庭、组织调解等仲裁活动原则上暂行推迟,具体时间视疫情和防控要求另行通知。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的,也可主动申请延期审理。
三、依法保障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的仲裁时效利益,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自盱****仲裁院立案庭恢复接待时间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四、盱****仲裁院立案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和防控要求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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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