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8-02】
****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拟对**新区090号地块开发投资建设项目档案组卷(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编制响应文件以此编号为准) 。
2.采购项目名称:**新区090号地块开发投资建设项目档案组卷(第二次)。
3.采购人:****。
4.采购代理机构:**** 。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一个包,采购**新区090号地块开发投资建设项目档案组卷(第二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告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交易中心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2.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与其他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3.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
4.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5.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 8 月 3日至2021年 8 月 9日(**时间9: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省**市**区欢乐汇B塔1213。
3、招标文件的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供应商报名方式及资料:(不接受除以下报名方式外的其他任何方式)
4.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以现场接收报名材料为准,逾期不予报名)
4.2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注:(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2)标书售卖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售卖,供应商交纳报名费后,有权参加本项目的谈判,但必须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登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自行填写报名登记表,须确保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准确无误(尤其是所投项目的标段号、包号),若因填写错误给供应商的谈判资格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磋商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购买****公司****公司名称必须一致,一旦登记后,公司名称将不再变更。
八.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8月13日14时00分(**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未密封的相关资料恕不接受。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8月13日13:30—2021年8月13日14:00)。
九.磋商地点:**省**市**区欢乐汇B塔1213;
十.磋商公告:本项目磋商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地址:**区珠兰路5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830-****379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寺西路三号梵木Flying国际文创公园C1,102、103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8-****1838
2021年 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