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8-05 】
金洲R****011地块商品房销售代理标段二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洲R****011地块商品房销售代理标段二
(二)项目地点:**市
(三)计划编号:****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480万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480万(2022年度总销售金额的1.2%),投标人按固定费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费率的,作无效标处理。
(六)采购需求:对金洲R****011项目内商品房及非人防车位进行代理销售,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署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
2.投标单位承诺中标后在本项目地点3公里范围内不得再承接其他竞品楼盘相关营销代理服务(提供承诺函)。
3.为了确保后续服务质量,销售代****一中标候选人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但不能作为中标候选人。
4.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提供2021年3月1日-2021年5月31日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如因社保查询系统对接原因,导致无法查询养老保险明细。需提供主管部门关于系统对接的通知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承诺书,承诺项目负责人在该投标单位已缴纳2021年3月1日-2021年5月31日期间的养老保险,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未被“信用中国(www.****.cn)”、“信用**(http://www.****.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5日至 2021 年8月26日,请在**市公共**交易网—“国企采购”模块中将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活动如有变更,均在该网站上发布,投标供应商自行关注。
四、投标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2021年8月26日下午3时整(**时间)
(二)提交地点:****中心三楼C****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评审时间、方法和地点
(一)评审时间:2021年8月26日下午3时整(**时间)
(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三)评审地点:****交易中心B312评标室
(四)特别提醒: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要求备查的原件至采购活动现场,原件随时备查;根据国家、**省及**市疾控部门防疫要求:
1.拒绝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该项目招标活动。
2.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低风险地区的投标人授权代表,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所有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佩戴口罩,体温正常,并出示绿色健康码。
4.****办公厅《关于对有**禄口机场经停史人员进行有效健康管理的紧急通知》(苏政传发〔2021〕161号)、****小组预防控制组《关于规范做好有**禄口机场经停史人员“苏康码”转码工作的紧急通知》(苏防控防指〔2021〕65号),按皋肺炎防控办〔2021〕57号防疫要求执行。
5.各潜在投标人必须自行核查单位所在地风险等级,按以上防疫要求执行,否则拒绝进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控、交通堵塞以及停车难等诸多因素,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对,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保证金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90000元(玖万元整)
2.递交形式: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将银行汇票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1)收款人:****交易中心;
(2)银行账号:3200 1647 2360 5251 3300;
(3****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3.特别提醒:必须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数额、规定形式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负。
4.退还投标保证金:
4.1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4.2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二)履约保证金: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单位按照成交金额10%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可以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验收完毕后,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为了保证投标人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投标人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招标人联系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投标人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二)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如****政府综合楼203室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城南街道惠政东路168****广场1幢22层
联系方式:丁玉娇;0513-****0696;181****20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荣
电 话:187****3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