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8-06 16:44
****受****的委托,现对**市郊****服务站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服务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AHLF 2021-5
2、项目名称:**市郊****服务站项目
3、项目单位:****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总金额及每个标段的最高控制金额:项目预算资金共120万元,分为6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总站15万元/年;第二标段:****服务站15万元/年、****社区****服务站10万元/年,共计25万元/年;第三标段:****服务站15万元/年、****服务站10万元/年,共计25万元/年;第四标段:****服务站15万元/年;第五标段:****服务站15万元/年;第六标段:****服务站15万元/年、****服务站10万元/年,共计25万元/年。)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项目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两年,一年一签。
7、标段(包别)划分:六个标段
8、每个服务商可以投两个标段,但只能实施一个标段。
二、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民政厅、****民政局部署要求,通过实施乡镇办社工站项目,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吸引社会工作人才在乡村**中建功立业,破解基层民政“缺人缺钱”和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打通民政为民服务“最后一米”。2021年底前,****总站和8个乡镇办社工站,实现区、乡镇办两级社工站全覆盖。发挥社工站专业服务能力,****服务社会化、精准化、专业化水平,形成**社会工作服务的特色品牌。
(二)服务要求
具体需求如下:
标段名称 | 服务要求 |
一标段 ****总站 | 1.管理制度:按采购人要求编制乡镇办社工站管理和运营制度。协助采购人制定社会工作政策。 2.培训服务:面向8个乡镇办社工站开展社工专业培训服务,培训不少于40个课时(每课时45分钟),培训方案需经采购人同意,方可实施。 3.督导服务:每月对8个乡镇办社工站分别督导不少于1次,每次督导时间不少于3个小时,并向采购人出具督导报告。 4.日常服务:审核把关8个乡镇办社工站月度、年度工作计划,提供咨询建议。及时解答乡镇办社工站提出的业务咨询,帮助解决乡镇办社工站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5.交流总结:按采购人要求做好社工站项目交流参访等接待工作。总结推广优秀社工站服务经验,每年在市级及以上媒体(网站)宣传不少于5篇。 6.项目评估:对8个乡镇办社工站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和结项绩效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
二标段 ****服务站+****社区****服务站 | 1.社会救助服务:包括入户调查、政策宣传、**链接等内容。协助民政办对新申请救助对象100%入户调查;对低保末端公示情况抽查,每村(居)每年不少于3次,结果反馈民政办;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每年不少于2场次;困难对象个案服务每年不少于3个;协助民政办做好主动发现、困难人员信息采集、复审复核及救助档案整理工作等。 2.养老服务:包括政策宣传、政策落实评估、机构养老服务指导等内容。每年开展养老服务政策宣传不少于1场次、****协会负责人培训不少于1次;每年对农村养老服务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每年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每年开展养老个案服务不少于3个、小组服务不少于1个;全年为农村养老机构提供服务支持不少于3次;协助民政办实施养老服务民生工程以及养老服务信息调查等。 3.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包括需求评估、危机介入、安全教育与社会保护、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协助民政办动态维护**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每年开展困境儿童需求评估不少于50人(困境儿童总数不足50人的,全部进行评估);每年开展儿童安全及心理健康教育不少于3场次;每年开展困境儿童个案服务不少于3个。 4.信息宣传:项目在市级及以上媒体(网站)上宣传不少于5篇。 5.协助乡镇办民政办做好民政工作。 6.****服务站其他需求 6.1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协助民政办建立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网络和巡查、转介、发现、报告等制度,做好极端天气下专项救助工作,全年重大节日巡查不少于10次。 6.2社会组织培育与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每年孵化培育村级社会组织不少于7个,提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组织有意愿考取社工证的村干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增强本土社工专业人才储备。 7.****社区****服务站其他需求 7.1社区治理:每年培育村级社会组织不少于3个;为社区协商示范单位创建提供技术支持;****社区治理创新提供支持,****社区治理案例不少于1个。 |
三标段 ****服务站+****服务站 | 1.社会救助服务:包括入户调查、政策宣传、**链接等内容。协助民政办对新申请救助对象100%入户调查;对低保末端公示情况抽查,每村(居)每年不少于3次,结果反馈民政办;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每年不少于2场次;困难对象个案服务每年不少于3个;协助民政办做好主动发现、困难人员信息采集、复审复核及救助档案整理工作等。 2.养老服务:包括政策宣传、政策落实评估、机构养老服务指导等内容。每年开展养老服务政策宣传不少于1场次、****协会负责人培训不少于1次;每年对农村养老服务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每年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每年开展养老个案服务不少于3个、小组服务不少于1个;全年为农村养老机构提供服务支持不少于3次;协助民政办实施养老服务民生工程以及养老服务信息调查等。 3.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包括需求评估、危机介入、安全教育与社会保护、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协助民政办动态维护**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每年开展困境儿童需求评估不少于50人(困境儿童总数不足50人的,全部进行评估);每年开展儿童安全及心理健康教育不少于3场次;每年开展困境儿童个案服务不少于3个。 4.信息宣传:项目在市级及以上媒体(网站)上宣传不少于5篇。 5.协助乡镇办民政办做好民政工作。 6.****服务站其需求 6.1社区治理:****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5个;为社区协商示范单位创建提供技术支持;落实“三社联动”机制,****社区治理创新案例不少于2个。 6.2殡葬服务:宣传殡葬相关政策法规不少于3次,清明、冬至期间协助民政办组织开展文明劝导等活动。 6.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协助民政办建立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网络和巡查、转介、发现、报告等制度,做好极端天气下专项救助工作,全年重大节日巡查不少于10次。 7.****服务站其他需求 7.1殡葬服务:宣传殡葬相关政策法规不少于3次,清明、冬至期间协助民政办组织开展文明劝导等活动。 7.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协助民政办建立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网络和巡查、转介、发现、报告等制度,做好极端天气下专项救助工作,全年重大节日巡查不少于10次。
|
四标段 ****服务站 | 1.社会救助服务:包括入户调查、政策宣传、**链接等内容。协助民政办对新申请救助对象100%入户调查;对低保末端公示情况抽查,每村(居)每年不少于3次,结果反馈民政办;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每年不少于2场次;困难对象个案服务每年不少于3个;协助民政办做好主动发现、困难人员信息采集、复审复核及救助档案整理工作等。 2.养老服务:包括政策宣传、政策落实评估、机构养老服务指导等内容。每年开展养老服务政策宣传不少于1场次、****协会负责人培训不少于1次;每年对农村养老服务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每年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每年开展养老个案服务不少于3个、小组服务不少于1个;全年为农村养老机构提供服务支持不少于3次;协助民政办实施养老服务民生工程以及养老服务信息调查等。 3.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包括需求评估、危机介入、安全教育与社会保护、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协助民政办动态维护**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每年开展困境儿童需求评估不少于50人(困境儿童总数不足50人的,全部进行评估);每年开展儿童安全及心理健康教育不少于3场次;每年开展困境儿童个案服务不少于3个。 4.信息宣传:项目在市级及以上媒体(网站)上宣传不少于5篇。 5.殡葬服务:宣传殡葬相关政策法规不少于3次,清明、冬至期间协助民政办组织开展文明劝导等活动。 6.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协助民政办建立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网络和巡查、转介、发现、报告等制度,做好极端天气下专项救助工作,全年重大节日巡查不少于10次。 7.协助乡镇办民政办做好民政工作。 |
五标段 ****服务站 | 1.社会救助服务:包括入户调查、政策宣传、**链接等内容。协助民政办对新申请救助对象100%入户调查;对低保末端公示情况抽查,每村(居)每年不少于3次,结果反馈民政办;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每年不少于2场次;困难对象个案服务每年不少于3个;协助民政办做好主动发现、困难人员信息采集、复审复核及救助档案整理工作等。 2.养老服务:包括政策宣传、政策落实评估、机构养老服务指导等内容。每年开展养老服务政策宣传不少于1场次、****协会负责人培训不少于1次;每年对农村养老服务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每年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每年开展养老个案服务不少于3个、小组服务不少于1个;全年为农村养老机构提供服务支持不少于3次;协助民政办实施养老服务民生工程以及养老服务信息调查等。 3.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包括需求评估、危机介入、安全教育与社会保护、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协助民政办动态维护**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每年开展困境儿童需求评估不少于50人(困境儿童总数不足50人的,全部进行评估);每年开展儿童安全及心理健康教育不少于3场次;每年开展困境儿童个案服务不少于3个。 4.信息宣传:项目在市级及以上媒体(网站)上宣传不少于5篇。 5.殡葬服务:宣传殡葬相关政策法规不少于3次,清明、冬至期间协助民政办组织开展文明劝导等活动。 6.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协助民政办建立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网络和巡查、转介、发现、报告等制度,做好极端天气下专项救助工作,全年重大节日巡查不少于10次。 7.协助乡镇办民政办做好民政工作。 |
六标段 ****服务站+****服务站 | 1.社会救助服务:包括入户调查、政策宣传、**链接等内容。协助民政办对新申请救助对象100%入户调查;对低保末端公示情况抽查,每村(居)每年不少于3次,结果反馈民政办;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每年不少于2场次;困难对象个案服务每年不少于3个;协助民政办做好主动发现、困难人员信息采集、复审复核及救助档案整理工作等。 2.养老服务:包括政策宣传、政策落实评估、机构养老服务指导等内容。每年开展养老服务政策宣传不少于1场次、****协会负责人培训不少于1次;每年对农村养老服务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每年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每年开展养老个案服务不少于3个、小组服务不少于1个;全年为农村养老机构提供服务支持不少于3次;协助民政办实施养老服务民生工程以及养老服务信息调查等。 3.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包括需求评估、危机介入、安全教育与社会保护、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协助民政办动态维护**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每年开展困境儿童需求评估不少于50人(困境儿童总数不足50人的,全部进行评估);每年开展儿童安全及心理健康教育不少于3场次;每年开展困境儿童个案服务不少于3个。 4.信息宣传:项目在市级及以上媒体(网站)上宣传不少于5篇。 5.协助乡镇办民政办做好民政工作。 6.****服务站其他需求 6.1社区治理服务:落实“三社联动”机制,打造社区治理品牌不少于1个、志愿服务品牌不少于1个,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3个。 6.2殡葬服务:宣传殡葬相关政策法规不少于3次,清明、冬至期间协助民政办组织开展文明劝导等活动。 7.****服务站其他需求 7.1殡葬服务:宣传殡葬相关政策法规不少于3次,清明、冬至期间协助民政办组织开展文明劝导等活动。 7.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协助民政办建立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网络和巡查、转介、发现、报告等制度,做好极端天气下专项救助工作,全年重大节日巡查不少于10次。 |
(三)项目人员配备
本项目实行“驻点社工+督导”共同工作的模式。第一标段工作人员总数3人,其中项目督导1人、驻点社工2人;第二标段工作人员总数4人,其中项目督导1人、老洲镇社工站驻点社工2人、****社区)社工站驻点社工1人;第三标段工作人员总数4人,其中项目督导1人、**镇社工站驻点社工2人、**镇社工站驻点社工1人;第四标段工作人员总数3人,其中项目督导1人,驻点社工2人;第五标段工作人员总数3人,其中项目督导1人、驻点社工2人;第六标段工作人员总数4人,其中项目督导1人、桥南办社工站驻点社工2人、安铜办社工站驻点社工1人。
三、服务商资格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两年,一年一签。
5.服务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服务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被民政部门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被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被**市公共**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10分(含)-15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3个月;
(7)被**市公共**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15分(含)-20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6个月;
(8)被**市公共**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20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12个月。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起始为公告挂网时间,终止为磋商时间
2、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无需现场报名,磋商****人民政府网公共**交易栏自行下载。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 2021 年 8月17 日9时30 分。
2、磋商地点:****服务中心一楼会****政府4#楼)。
注:(1)被授权单位或个人需携带服务商书面授权委托书(与磋商响应文件中被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被授权人疫情防控承诺书及身份证原件,仅可代表一家服务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被授权单位或个人不得同时参加被授权项目的交易活动。
(2)为响应“不见面,少聚集”,最大限度控制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被授权人参加交易活动时,全程佩戴口罩,禁止吸烟,不得随意走动,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及身份核验、体温测试等疫情防控措施。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七、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
联系人:佘先生
电话:0562-****69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鹞山新村61栋801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8****9851
八、公告期限
起始为公告挂网时间,终止为磋商时间。
九、磋商保证金: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