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3#标准厂房行车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略) 建设的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3#标准厂房行车采购及安装工程已被 (略)经济发展局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贾经发复[2020]40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行车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略)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3.1 项目地点:(略)
3.2 招标范围:采购行车4台,其中5T跨度10.5m 2台、10T跨度10.5m 1台,20T跨度10.5m 1台(实际跨度以现场勘查尺寸为准。),包括设备制造、检验、验收、运输、装卸、仓储、安(略)纸。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3.3 工期:(略)
其中自接到供货通知之日起10日历天货到现场,自货到现场验收(略)之日起20日历天安装完毕。具体以甲**式通知为准,并应满足甲方工程进度要求,甲**式通知中的提前或推后,则本合同中的工期相应提前或顺延。
3.4 质量标准:(略)
4、标段划分:(略)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具有独立订立(略)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设备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略)。
5.2 同一品牌的行车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3 投标人所投标设备制造商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效期内)。
5.4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有效期内);
5.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 暂停期内;
5.5.7因拖欠工人(略)工程的;
5.5.8投标人自 (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5.7投标人应取得经**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网址:http://(略)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 (略);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略)、(略))。
5.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注:法人基本账户未在(略)公共**交易中心备案的,无需现场备案,只需发送(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经办人在复印件上手写办理人员姓名、电话、日期,基本开户银行行号12位数字);(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word文档(单位名称重命名),word文档中填写主要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基本开户银行名称、基本开户银行账号、基本开户银行行号;至邮箱jwqjyzx@163.com自行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68929598咨询)]
6.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6.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市公共**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http://(略)com.cn/jryd/index.html)。
6.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略)
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户号:(略)
行号:(略)
6.5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略)。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4001538889、0516-67019013。
6.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略)。
6.9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10中标(略),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1年 8 月 6 日至 2021年 8 月 18 日。
7.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1年 8 月 18 日10 时00 分前内登陆**市公共**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 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0 年 8 月 13日 17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7.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7.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8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采用(略)制。
9、评标办法:(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略)com.cn/jszb/)、**市公共**交易网((略)com.cn)上发布。
11、其他
1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电话:(略)
12、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13、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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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