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刑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王家坝街)室外改造工程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刑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王家坝街)室外改造工程。
2.2 项目实施地点:**市**区。
2.3工期:30个日历天。
2.4项目金额:198102.41元。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1年8月9日至 2021年8月11日上午09时 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在****(**省**市**区金周路595号3栋4层407号)持以下例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比选文件。须持: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收原件,身份证留加盖鲜章复印件);
4.2 本项目允许网上报名,请将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发送至邮箱****@qq.com。
4.3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4.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5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13日10时30分,地点为****(**省**市**区金周路595号3栋4层40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 ;
通讯地址:莲桂南路66****分局
联 系 人:曾警官
联系电话:028-****6139
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省**市**区金周路595号3栋4层407号;
联 系 人: 钟先生;
联系电话: 028-****9747;
邮 编: 61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