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校区食堂一楼二楼燃气报警器、强机械排风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我校拟进行西校区食堂一楼二楼燃气报警器、强机械排风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西校区食堂一楼二楼燃气报警器、强机械排风项目,仅******公司(****公司****公司)可以负责,属于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潜在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2021年8月10日至 2021年8月18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总务处提出。
****总务处
地址:**市新光路305号
邮编:214028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510-****9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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