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2021年城区市容市貌改善提升工程—安浜周边绿化工程
**市2021年**市容市貌改善提升工程—安浜周边绿化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1-08-10 】
**市2021年**市容市貌改善提升工程—安浜周边绿化工程(项目名称)****001001标段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市2021年**市容市貌改善提升工程—安浜周边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2104-330482-04-01-185540 ;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平发改投〔2021〕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编号:****;总投资:930.9500万元;招标估算价:790.0000万元 2.1 建设地点:**市当湖街道,平善大道安浜小区西侧沿河 2.2 建筑规模:包括绿化种植、种植土回填、土方造型、园路铺装、广场铺装、亲水平台、**人行曲桥(跨径6+3+7.839+7.605+4*6m,总长48.444m,φ800钻孔灌注桩)、桥下游步道(约76.81m,主体为钢筋混凝土人行U型槽)、驳岸、建筑小品、景观照明等。其中绿化面积约8217㎡,水生植物面积约460㎡,硬质铺装面积约1649㎡,桥梁面积约87㎡。 2.3 招标范围:**市2021年**市容市貌改善提升工程—安浜周边绿化工程绿化,景观小品,园路铺装,取水系统,**景观亭,**人行曲桥,桥下游步道,驳岸,照明等施工图所有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前完工 2.5 质量目标:合格,苗木存活率100% 2.6 标段划分:1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 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录入**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4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二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若组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职责);联合体的牵头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并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金额140000.00元;收款单位:****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402****44858;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支行 ;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超级网银除外)、保险电子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2日09时00分。 3.7 其他条件:(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满足以下①和②项: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施工业绩的企业(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书,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拟派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注册在投标 人单位,并无在建工程; (园林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 类证书; (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 类证书; (7)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 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建设部建质【2008】91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 1 人); (8)**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 ||||||||||||
4. 资格审查方式 | ||||||||||||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二类工程)。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08月10日至 2021年09月02日(**时间, 下同)登****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cn/,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09月02日09时00分,地点为网上招投标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cn/及其它相关媒体发布。 | ||||||||||||
8.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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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行政监督部门(盖章):****建设局。 | ||||||||||||
10. 备注:(1)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约930.95万元,其中概算**造价 798.06 万元;预算价为750.7731万元。 (2)本项目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如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范围:自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未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 锁办理的通知》自行办理。 (4)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对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承接情况进行查询(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接项目过多或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5)“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形式的,各投标人通过**市公共**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进行在线办理,登录网址为 http://ph.****.cn/index/index.html?type=3 客服电话:400-****-8889、400-****-6077 ”。。 | ||||||||||||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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