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经济开发区冷链物流建设项目****改革局以延市发改【2020】3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专项债券76.7%、自筹资金23.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发区冷链物流建设项目监理;
2.2招标内容:项目施工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3建设地点:位****经济开发区内,****开发区****中心(B型)南侧,海兰江大街与韩正路交汇东侧;
2.4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6990m2,总建筑面积46853.5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648.94m2,地下建筑面积1204.6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冷库2栋,综合楼1栋;倒班宿舍1栋,综合站房1栋,门卫室3栋。**厂区道路、绿化、照明及综合管网等附属配套工程;
2.5监理服务期: 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为止;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三年(2018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1日)有已完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入吉企业在**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办[2017]57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企业备案相关信息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省从事建筑活动;
3.5****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在近三年(2018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11日至2021年0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将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三年类似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及“**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截图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业绩截图),并提供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的企业相关信息证明截图(企业及现场管理人员),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版本(以上材料扫描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PDF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163.com)(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单位全称-联系电话),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0433-****132取得联系确认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在24小****公司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会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后将扫描件(PDF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及电子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由于疫情期间进入大厅需测温,可能因入厅人员较多导致时间延误,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定为2021年9月8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8日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交易中心(**、**市政务6楼开标2室)。地址:**省**市光华路166-1号。
5.3 为控制疫情发展,根据吉卫明电【2020】190号文件要求,高、中风险地区(以最新“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的投标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吉祥码且体温正常。
5.4 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日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陆万元投标保证金或经省****公司开具的****银行保函。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7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经济开发区兴区路182号
联系人:张洪宾
电话:166****806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
联系人:孙铎
电话:0433-****132
招标监管机构:**市建****中心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3-****033 邮箱:****@qq.com
地址:**市建工街明河胡同407****住建局****中心)
邮编:133000
****
2021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