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州区台湖镇站前街南延(凉水河北侧巡河路—生态公园北二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关于**区台湖镇**街南延(凉水**侧巡河路—生态公园北二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
项目名称:**区台湖镇**街南延(凉水**侧巡河路—生态公园北二路)道路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3807106
采购细项 |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全部 | 145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已完成 | |
设计 | 全部 | 482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已完成 | |
施工 | 全部 | 16136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已完成 | |
监理 | 全部 | 326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已完成 | |
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市开展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的批复》(国函〔2016〕83****政府《关于印发**市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6〕35号),经市政府批准,该项目已由我委核发前期工作函(京发改〔2016〕108号),已按要求开展前期工作。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ggzyfw.****.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