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39号)、《**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9〕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政府批准,****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工作,****事务中心在市土地交易有形市场具体操作挂牌交易工作。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坐落于**潘庄工业区,其四至为:****市保****公司、******公司,南至**市长瑞通****公司、****公司,西至二纬路,北至******公司(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现状为场清地平、土地权利清晰。
该地块已完成原地上(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清理工作,达到场地平整。地块界内使用范围、界外处理范围如另有电力、通讯、供(排)水、供暖、人防等地上(下)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含管线),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政府负责予以解决。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其他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154522.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容积率不小于0.7且不大于2.0,绿地率为20%,建筑系数≥35%,建筑密度≥30%,准入产业类别为C325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投资强度≥2405万元人民币/公顷。
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6993万元。
其他要求:
1.有关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附件,后续监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其他规划与建设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其附件;
3.受让人须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付不低于全部土地出让金的50%,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4.受让人须自交付土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区的,应按照规****公司,****公司在《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签订《**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98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境外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21年9月9日16:30,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9日17:30。
具体申请竞买办法和相关条件请参阅挂牌文件《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21年8月12日至 2021年9月1日,自2021年8月16日至 2021年9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市土地交易有形市场(**市**区**道88号)或****获取挂牌文件。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挂牌时间自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13日9:40,在市土地交易有形市场交易大厅及市土地交易有形市场**区交易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若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提出竞买申请的,须在挂牌截止日2021年9月13日9:40前到市土地交易有形市场(**市**区**道88号)进行现场报价,参加现场竞价活动。当日,市土地交易有形市场**区交易厅不接受报价申请。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单位:****
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电话:(022)****8513
获取挂牌文件咨询:
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022)****5960
竞买报名咨询:
联系人: 郭女士 联系电话:(022)****5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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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