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公司注册地在**市区(**区、**区)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招标范围和内容:****水厂土石方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2、招标代理费取费标准:招标标的在100万以内的,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的80%计取(若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招标标的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64%计取(招标代理费若高于10000元的按10000元计取)。按实际完成招标次数结算招标代理费,如非招标代理原因造成二次开标的,招标代理费按3000元/次另行计取。若评委大于5个的,每增加1个评委招标代理费增加1000元。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代理中介机构。
(2)公司注册地在**市区(**区、**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本次邀请招标公告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22日。招标公告在**生态**网站(https://www.****.com/)上发布。
6、本招标项目采用简易评标法(随机抽取)的评标办法。
7、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23日下午15:30。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营业执照、招标代理机构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招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1年8月23日下午15:30(**时间)。地点:****十楼会议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十楼1006室;
电话:0598-****815。
10、监督部门:海****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9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