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沛县公安局建设的沛县公安局正阳派出所及沛城中队营房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沛经审发〔2021〕10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沛县公安局正阳(略)
2、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略)
3.2、(略):
(略)平方米。项目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消防、绿化等附属工程。
标段划分:(略)
3.3、招标范围: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
3.4、监 理 期:项目开始至竣工的全过程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延期无监理费。
监理工期:(略)
3.5、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9月(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
3.7、质量要求:(略)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4.1、发包单位对监理企业的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专业监理乙级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2、发包单位对拟派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人;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特殊要求,中标人在在合同签订时监理人员配备标准严格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文件规定进行配备。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略)
4.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监理的(略)
4.4投标申请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5.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汇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⑴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通过本单位基本账(略)需再到交易中心换开收据。
⑵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电汇回单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一栏中。
5.2本工程各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开户银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
银行账号: (略)
开户名:(略)
5.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5.4无(略),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1年8月23日17:00前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略)/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1年8月27日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8月30日14时 30 分。
7、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8、评标办法:(略)
9、其他:
9.1本工程资格审查及招投标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9.2投标人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略)
10、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勇 联系电话: (略)
地 址: (略)
招标(略):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号(沛县政务服务中心西楼四楼423室)
联系人: 陈 坤 电话:0516--(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