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 招标方式: 询价采购
- 截止时间:
- 招标机构:
- 招标地区: **省
- 招标产品: 设备采购,购车项目,螺母,行车
- 所属行业: ;其它设备;其他专用汽车;紧固件;起重装卸设备 ;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现就折头螺栓及螺母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物资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技术要求/标准/图号 | 材质 | 计量单位 | 参考数量 | 不含税估价 | 不含税估价金额 |
1 | 962****01163 | 折头螺栓及螺母 | 转K5 M16 CAHZ70-4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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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 | 31 | 10.68 | 331.08 |
不含税估价合计(元) | 331.08 |
三、报价人要求
产品及供方资质要求 | 1.营业范围:供应商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的制造商。 2.许可和认证:提供采购物资原铁道部准予生产的相关批文,或有效的CRCC认证证明,****中心有效的质量合格审查报告,或按照《认证目录以外铁路车辆零部件装车前技术审查管理办法》(铁总运〔2014〕206号)审查出具的铁路车辆零部件技术审查合格证明文件。 3.履约信用: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报名。 ①发生拉拢、腐蚀********公司****公司出资设立的企业。下同)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行为,致使****党员、干部和职工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四风”纪律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处理、企业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罚且仍在处理期的供应商(包括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涉案行为人)。 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 ③****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年度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 ④自通知印发之日****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调整**关系或通报质量不合格,****公司认定存在不良行为或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供应商。 4.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类或代理商报名。 |
技术和质量要求 | 1.技术标准执行:折头螺栓及螺母应当符合Q/CR645—2018的标准及其对应图号要求,具有通用互换性能,充分满足采购人铁路运输安全使用需求及日常作业需要,如标准出现遗漏或矛盾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2.****公司《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路货车段修规程》有关质量保证管理要求。提供技术成熟,性能可靠、运用稳定的产品。 3. 成交单位所交付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产品质量由成交单位负责。 |
检验与验收要求 | 1.产品质量检验体系完善,有严格的管理和检验制度,须符合Q/CR645—2018标准生产和检验(或认证许可)的,对经需方使用、检验不合格或存在缺件、质量缺陷,由卖方负责处理。 2.产品出厂前应按相应检验内容、标准及检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出具产品合格证方可发货。 3.供应商应承诺在交货期内按采购人的要求供货到指定地点。 4.交验时,发现成交单位提供的物资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成交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并进行赔偿,并按有关规定对成交单位作出相应处理。 |
质量保证要求 | 1.在正常运用条件下,折头螺栓及螺母的质量保证期为2年。在质量保证期内,无裂损,不失效。 2.发生批量问题立即退货,并停止供货、终止合同。发生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3.在折头螺栓及螺母的整个新造使用期内,由于折头螺栓及螺母材质或制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行车事故,由折头螺栓及螺母制造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由于折头螺栓及螺母材质或制造质量问题危及行车安全的缺陷折头螺栓及螺母,由折头螺栓及螺母制造单位免费更换。 |
出厂试验检测要求 | 1.产品出厂前应按相应检验内容、标准及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2.产品检验合格方可发货。 |
售后服务、质保期等要求 | 1.成交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售后服务人员和准备充足的备品,以保证售后服务质量。 2.折头螺栓及螺母使用期间发生质量问题,生产单位应能够及时提供使用单位提出的技术服务。在折头螺栓及螺母的整个新造使用期内,使用单位发出通知后,折头螺栓及螺母生产厂家应按照质量保证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3.成交单位有义务在向使用单位供应折头螺栓及螺母同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包括提供用户复检复验用的图样、技术标准等资料。 |
交货期及地点 | 1.协议签订后(或卖方凭买方通知)30天内到货,或根据买方通知时间到货。 2.交货地点:****管辖范围内。 |
支付方式及其它要求 | 1.成交单位应对物资实行可靠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则按行业标准执行,并采取防潮、防尘、防蚀、防碰等措施,保证货物安全到达指定地点而无任何损坏。由于包装不善导致产品损坏,由供货方承担一切责任。包装物不回收。 2.产品自成交单位场地开始的包装、运输、吊卸和驳运,直至落位在采购人存放场位置的全过程相关费用、监督指挥和相应风险责任由成交单位负责承担。 3.本次采购按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签订合同的价格为不含税价格。供应商按不含税价格报价,不含税价格最多保留两位小数,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中明确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 4.供应商具体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若法人委托代理,则还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供货及廉政承诺书》。 5.针对采购人的要求逐条响应,如有提供其它优惠条件的,应单独列出。 |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8月17日 至 2021年8月23日9时00分00秒(**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4.3 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请联系采购人。
4.4 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9点0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5 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23日9时00分00秒(**时间)。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报价的,视为弃权。
递交须知:
询价线上项目,供应商需使用国铁采购平台报价(流程:参与的项目>选择项目>报名>我要报价),CA加密。
5.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国铁采购平台报价。
5.3 逾期或未按要求在国铁采购平台报价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报价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1年8月23日9时00分00秒(**时间)开启报价,地点为**省**市**区**路七号。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详细地址: **省**市**区**路七号
邮政编码: 330002
电 话: 0791-****1352
传 真: 0791-****4438
联系人: 杨工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日期: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