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名称:**铭悦四季项目外墙保温、涂料及真石漆工程
招标行业:土建类>涂料工程
项目名称:**铭悦四季项目
项目所在地:**
报名截止日期:2021-08-19
注册资本要求:无
**铭悦四季项目外墙保温、涂料及真石漆工程
公司:****公司
项目:**项目-**项目
发布日期:2021-08-16
报名截止日期:2021-08-19 11:00:00
产品与服务分类
外墙保温项;外墙涂料项;外墙装饰板
招标详情
**铭悦四季项目外墙保温、涂料及真石漆工程
招标公告
**铭悦四季项目外墙保温、涂料及真石漆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现将本工程招标信息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标概况:
1、项目名称:**铭悦四季项目外墙保温、涂料及真石漆工程
2、项目地址:**市经五路与**路**;联系人:丁先生;电话:135****4016。
3、项目简介:
**铭悦四季项目位于**省**市经五路与**路交叉口,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1.46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85414.23㎡,其中一标段总建筑面积约为97649.27㎡,二标段总建筑面积约为87764.96㎡。
招标人保留调整上述数据的权利,投标人无异议。
4、招标范围及内容:
4.1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范围及施工图纸,完成**铭悦四季项目外墙保温、涂料及真石漆工程施工,承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优化/深化、材料采购、工程施工、材料检测、验收移交、维保等全部工作内容。
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指定分包的权力,投标人不得追索招标人任何责任。
4.2招标内容:
4.2.1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总承包负责的管理方式,针对上述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材料检测、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风险、包备案报监、包相关专业配合、包验收的“交钥匙工程”承包方式,完成设计、制作、施工、检测试验、技术协助、竣工验收等全过程任务,取得政府部门有效认可的验收合格证明资料,并提供竣工验收所需合格的竣工资料及维修保养服务。本工程投标人不得转包和分包,如发现有转包和分包,投标人同意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不予支付合同价款,同时投标人同意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投标人支付赔偿金。
4.2.2 依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国家建委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与有关补充规定办理,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要认真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有投标人负责。
4.2.3招标人有对工程数量增减的权利(无论数量增减多少,固定综合单价不变),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4.2.4各投标单位依据招标版图纸自行复核工程量,如招标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投标人可通过答疑提出,由招标人复核后统一回复。总价包干依据为招标版施工图,但投标人不得以实际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不一致,而拒绝施工,差异之处办理签证付款。
4.3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后附合同约定。
5、报价及计价方式:以招标图纸为依据,采取总价包干、措施费包干方式承包。
6、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两个标段原则上采取兼投不兼中形式选定中标人,具体中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7、招标人名称及地址: **** ; **省**市**区风淮路与**路** 上坤**四季8栋10楼。
8、投标条件:
8.1资质等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具有外墙保温、真石漆、保温一体板整体施工经验。
8.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相应的执业登记要求并在近5年内管理过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
8.3所有企业证照齐全、信誉良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文件均要在有效期内。
8.4企业3年内有在**区域做过同类工程经验不少于3000万元产值或近3年内有相似工程经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类似项目名称及相关证明文件。
8.5近3年内无重**全事故,业内无不良业绩记录无诉讼等。
8.6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整(以投标人名义转帐形式支付),该投标保证金需于收到入围通知当日提交,回标时必须一并提供转账电子帐凭证单据,如回标前我司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作为废标处理。投标单位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
户名:****
账号:8001 0078 8015 0000 0737
开户行:****分行
10、未中标单位的投标费用补偿:无。
11、招标文件领取、答疑及回标时间:
11.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以线上招标文件约定时间为准。
各投标单位登录上坤招采网http://zhaocai.****.cn/自行下载。
11.2 招标答疑提交及回复时间:以线上招标文件约定时间为准
11.3 回标时间:以线上招标文件约定时间为准
12、履约保证金:合同签约额的3%,合同签订后5天内提交。
13、工程税金及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
二、商务条款:
1、付款条件
1.1、本工程无预付款;
1.2、月进度款支付按已完工程量70%核定;
1.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投标人移交合格竣工档案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 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