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市场
资产转让动态报价竞价须知
第一条 意向受让方必须按照**产权市场规定的时间登陆动态报价系统参与报价。
第二条 动态报价活动由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组成。限时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延时报价期;动态报价采用加价的方式进行,各意向受让方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该次动态报价活动设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第三条 限时报价期内,各意向受让方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在一个延时报价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下一个延时报价期;在一个延时报价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成为本次动态报价活动的成交价格。
第四条 本次转让标的物委托底价详见公告,竞价阶梯以竞价系统为准。
第五条 意向受让方输入动态报价系统的报价未确认前可撤回或更改,经确认后不得撤销。
第六条 在规定的报价时段内,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的,动态报价活动终止,有意向受让方报价的,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最高报价以动态报价交易系统记录为准)。
第七条 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产权市场向受让方出具《报价结果通知单》。
第八条 本次动态报价结束后,成交价格不再变动。出现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影响而改变交易结果,报主管部门同意,按有关批复执行。转让方和**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确认报价结果并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产权市场指定账户,经**产权市场查实到账后,领取《报价结果通知单》。
第十条 动态报价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交款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产权市场有权终结该标的物动态报价活动:
(一)在动态报价过程中,出现标的物损坏或灭失的;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动态报价无法正常进行的;
(三)其他经**产权市场确认应终结的情形。
“动态报价方式”流程
①阅读须知。意向受让方须仔细阅读公告内容以及《动态报价须知》。
②了解标的。凡参加竞买的各意向受让方均视同已经详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转让方及**产权市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③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按照公告中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将保证金支付到**产权市场指定账户并办理完报名登记手续,经审核通过者取得竞价资格。因逾期或未交保证金、未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及未通过审核而导致意向受让方不能参与竞价的,我方和第四产权不承担任何责任。
④网站注册。意向受让方参加本次竞价应自行登陆**产权网( www.****.cn )“第四产权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第四产权原有注册用户不用重新注册,可直接使用原有注册信息申请参与本次竞价活动。
⑤申请报价。已注册的意向受让方须登录**产权网第四产权专区,选定意向参与标的,完成报名申请报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