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享生活,乐在石家-“实现乡村**,党民你我同行”提升居民卫生管理意识主题活动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 | | 根据《****财政局关于2018-2019****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项目名称: 乐享生活,乐在石家-“实现乡村**,党民你我同行”提升居民卫生管理意识主题活动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征集到3家供应商:**市八八九二****公司、**市鹏呈辉体育****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此项目共****公司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小组进行比较3家公司的资质和报价,在3家公司资质均通过的情况下,****公司****公司。经对比以下3家公司的报价:**市八八九二****公司,报价为:¥55,841,**市鹏呈辉体育****公司,报价为:¥57,098,****,报价为¥53,938。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最低价法,价格最低为中标供应商,最后选定****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价为:¥53,938。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 | 项目成交金额: 53,938元 | 服务内容和承诺: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 地址: **市光****社区****中心 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755-****3218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1 年 8月 19 日 | 备注: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