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沐溪大道莞韶大厦B6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9 月 10 日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名称:****空调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空调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元) |
1 | 日常空调、中央空调、空气能热水器维修及清洗 | 1项 |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质保期:成交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不少于三个月质保期,故障返修保用三个月,自双方代表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 800,000.0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本项目不属于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对供应商资格无特殊要求; (2)本项目不属于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项目,对供应商资格无特殊要求; (3)本项目不属于优先采购聘用建档****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的项目,对供应商资格无特殊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2021年度任意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供应商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2021年度任意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经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盖章确认】。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时间:2021年 8 月 20 日起至2021年 8 月 26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沐溪大道莞韶大厦B603室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元):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 9 月 10 日9点30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市**区沐溪大道莞韶大厦B603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内部编号:****(项目内部编号为采购代理机构存档识别号); (2)已办理本项目报名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1资格审查表。 (3)供应商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凭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交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七、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梅关路10号
联系方式: 蔡工 0751-****752、136****7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沐溪大道莞韶大厦B603室
联系方式:何工 0751-****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采购代理)
电 话:0751-****909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年8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