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门5号商铺
公开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
1、招租条件
本项目****正大门5号商铺公开竞标招租项目,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招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租。
2、项目概况与招租范围
2.1地点及面积:**公园正门左侧,面积:14㎡;
2.2经营内容:纪念品零售、旅游产品、饮料食品、工艺品经营(不得从事上述以外的经营活动);
2.3经营期限:叁年,每年年租金递增5%;
2.4招租底价:5号商铺2.8万元/间/年;
2.5竞标原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及招投标双方诚实守信的原则;
2.6竞标方式:
(1)由公园组织进行有底价的公开投标方式,采取明标形式,年租金价格高者中标(以此类推,推荐候选人排序),招租底价5号商铺2.8万元/间/年;
(2)竞标人需根据自身水平及实力,合理列报具有竞争力的竞标报价,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存在风险,进行报价,一旦中标,无论任何情况,中标的报价不作调整。本项目相关税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竞标报价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清洁费、水、电费等安装费用以及必要设施设备的购置和**相关费用。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清洁费、水、电费等安装费用以及必要设施设备的购置和**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不允许二次报价,首次的报价为最终报价(加价不低于贰仟元或贰仟元的整数倍,即中标价)。
2.7竞标保证金:
(1)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网银(其他方式视为无效)。
(2)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3)开户名称:****
(4****银行:华夏银行**拓东支行
(5)帐 号:483********015****9639
(6)联 系 人:赵敏 毕建萍
(7)联系电话:0871-****8999
注:1、保证金必须从竞标方的基本账户划出;2、保证金截止时间为竞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3、转账凭证上备注栏内必须注明招租项目、项目编号,竞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如未注明招租项目全称导致保证金与所投项目不符,后果由竞标方自负;4、拒****银行存现;5、开标前竞标人需到****兑换领取保证金收取证明以此作为退保证金的依据材料。6、请潜在竞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①****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②在**市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7、若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此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8费用承担
(1)竞标人准备和参加竞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包干价600元,招标代理费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一次性缴纳给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竞标人应****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