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 |
**县城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县城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城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EPC);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县境内; 2.4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2.167亿元,其中提升改造及** 14 个乡镇共计17 ****处理厂,总处理规模 17100m3/d,并配套敷设污水管网84.78km。 2.5招标范围:**县城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EPC)的设计、施工(包含采购、调试等)、监理及环评(包含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配套检测); 2.6工期要求:第1标段(设计及施工)计划工期:365日历天;第2-3标段(监理)监理服务期:该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保修期监理服务;第4标段(环评)服务期限:4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共划分4个标段,其中1个设计及施工,2个监理,1个环评,具体内容如下: 第1标段:**县城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EPC)设计及施工; 第2标段:涉及埠江、安棚、淮源、程湾、平氏、新集乡镇的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保修期监理服务; 第3标段:涉及毛集、月河、吴城、黄岗、大河、固县、回龙、朱庄乡镇的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保修期监理服务; 第4标段:**县城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EPC)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配套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第1标段: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排水工程)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投标时,投标人应出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等。 (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联合体最多由三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方之间的分工; ②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④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文件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有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所有成员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文件其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6)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未中标单位设计成果费用不补偿。 第2-3标段: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第4标段: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以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为准)。 3.2投标企业需提供近三年财务报告,如若投标企业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3投标人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时间后)(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4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1标段除外)。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7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交易中心网站www.****.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入库)。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两种方式。 (1)转账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号;企业基本账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电****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8月24日上午08:30分至2021年9月1日下午17:30分。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费: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2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县盘古大道与工业路交叉口向东300米市民之家3楼); 5.3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交易中心 地址:**县盘古大道与工业路交叉口向东300米 ****交易中心技术咨询:0377-****2356 企业诚信库注册电话:0377-****6186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377-****6139 招标人:**** 地址:****财政局) 联系人:周清江 联系方式:0377-****3058 监督机构:****建设局 地址:**县**镇淮河路311号 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0377-****001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汉冶东路华鑫苑22号楼19层1913 联系人:许宁 联系方式:166****0572 招标公告扫描件-**县城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EPC).pdf 施工招标文件8.23定稿.zip 监理招标文件8.23定稿版.zip 环评招标文件8.23定稿版.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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