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检查井、雨水收集井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检查井、雨水收集井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1.3采购内容:
混凝土检查井φ1000:31套;
混凝土检查井φ1250:20套;
混凝土检查井φ1500:5套;
混凝土检查井1500*1100:6套;
混凝土检查井1650*1650:2套;
混凝土检查井2200*2200:3套;
混凝土检查井B=1100:2套;
雨水收集井:122个。
1.4交货期限:2021年9月27日前交付完毕。
1.5交货地点:**市**县小五站镇附近采购人指定地点。
1.6付款方式:交付完毕后2年内。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333,743.00元(含税、含运费,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4.2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4.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4.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8:00至2021年8月26日16:00(**时间)。
5.2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8月26日17:00。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银行账户,****银行支付、****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阳光采购服****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文件的审核
7.1递交审核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及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1年8月27日08:00。
7.2递交证明材料的地址:**市**区G10绥满高速北50米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7.4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意向供应商须递交采购人要求的4.1-4.3项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由采购人审核,审核材料的全部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留采购人存档。
7.5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审核结果合格可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减价。
8.2减价幅度:100元。
8.3自由竞价时间:2021年8月27日9:00至2021年8月27日11:00。
8.4延时竞价周期:120秒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竞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附件的全部需求,如未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绥满高速北50米
联系人:邵先生
电 话:177****9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