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
二、 招标项目名称: 朱溪水库库区内部分砂石原料清表、装车、运输、加工和销售一****政府采购)
三、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朱溪水库库区内部分砂石原料清表、装车、运输、加工和销售一体化服务项目 | 1 | 项 | 2011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目服务期限:
项目清表、装车、运输期限为: 5 个月,清表、装车及运输量累计约 33 万吨,销售期限为 4 个月,累计销售量约 30 万吨,(以砂石产品销售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原料场地清表及原料装车(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3 日内必须进场进行清表及装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历天开始投入生产。
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如果不续签,本合同自动终止;如果续签,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总合同累计时间最长不超过15个月。如续签,取消临时道路建设费用但道路维护费用不变,维护费用按照 0.05 元/吨,按实结算。(该段道路的维护费用=每月运输总量* 0.05 元/吨,根据每月该段道路的运输总量由采购人另行支付,该单价一次性包死)。
四、 投标人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砼砂石骨料生产加工的相应内容。
2、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安全生产事故,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自成立以来无安全生产事故。
3、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建筑材料销售的相应内容。
4、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运输车辆应具有各项相关手续、保险等,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设备和能力。
(三)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应当在报名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单独投标。
1、联合体牵头人为砂石加工企业;
2、最多3家企业联合;
3、其中加工企业负责:清表、装车和砂石加工;
运输企业负责:砂石原料运输;
销售企业负责:砂石产品销售;
以上单位可以由一家单位组成,也可以由2家单位组成,最多不超过3家单位。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评标时进行资格审查,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上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查。投标时投标文件中请附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资料。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9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公司(******社区居委会南五路下垟村安置区2幢9-10号),招标文件网站自行下载(注:自行下载的也需报名)。
(三)标书售价:每份人民币0元。
(四)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a.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b.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公告附件);
d.投标人近三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声明;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自成立以来无安全生产事故声明。(如是联合体参与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项条件)。
e.《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的运输企业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f.联合体协议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通过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qq.com)的,还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邮寄报名资料原件,进行报名登记。未经报名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非依法获取,如参与投标活动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40 万元。交付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其账户(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需从联合体的牵头人账户)汇入********公司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将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而拒绝其投标。
(1)收款单位(户名):********公司
(2****银行:****银行****支行营业室
(3)银行账号:1207 0511 0920 0066 604
七、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09月14日9时00分(**时间)前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公司(地址:******社区居委会南五路下垟村安置区2幢9-10号开标室;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83****0042)。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供应商应自行关注快递物流信息,签收时应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统一负责接收投标文件至专门的监控室,并做好接收记录,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09月14日9时00分(**时间)在********公司(******社区居委会南五路下垟村安置区2幢9-10号开标室)开标,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建议所有供应商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采购现场可通过钉钉直播公布。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管理部门投诉。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继续报名。项目如有更正或澄清公告,请各供应商自行及时登陆相关网站查看,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作出书面通知。
3、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和“**县公共**交易网”(http://www.****.cn/col/col****347417/index.html)。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项目负责人:吴女士;联系电话:150****4273;
报名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76-****6921;
质疑接受人:罗琦;联系电话:137****5873;
地址: ******社区居委会南五路下垟村安置区2幢9-10号
2、采购人名称: ****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0576-****3507
地址: **省**市**县安洲街道**西路66号
3、监督机构名称: ****中心
联系人: 泮先生
联系电话: 0576-****5340
地址: **县环城南路500****税务局大楼)
附件信息:
14.2 KB
33.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