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部39号令等规定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受出让人委托在**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中心7号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 5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 拍卖 起叫价 | 土地最高限价(元/㎡) | 宗地限定房价 (**,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拍卖出 让时间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人及 联系方式 | ||||
计入容积率总建 筑面积/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高度 |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 持证准用 面积(亩) 及方式 | |||||||||||
1 | JJ06(21/252):2021-050 | **区海椒市街13号 | 10115.62 合15.1734亩 |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楼面地价:13600元/平方米
| 15000 | 23769 | 6900 | 2021年09月15日10时 | 不大于25289.9平方米(该地块计容面积的40%<其中可兼容的住宅计容建筑面积<50%) | 不大于40%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698米,若要突破航空限高必须取得相关航空限高主管单位的书面批复。住宅部分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 | 零售商业用地 (兼容二类住宅用地) | / | **** 张弛: 028-****1763 186****9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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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JJ07(252/21):2021-051 | ****压机厂片区 | 14944.56 合22.4168亩 | 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楼面地价:13000元/平方米
| 14300 | 24508 | 11600 | 地块一:不大于25317.25平方米(该地块计容面积的40%<其中可兼容的商业计容建筑面积<50%); 地块二:不大于19270.64平方米 | 地块一:不大于25%;地块二:不大于50%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700米,若要突破航空限高必须取得相关航空限高主管单位的书面批复。住宅部分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 | 二类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和金融保险用地 | 4.0032 指标证书 | **** 张弛: 028-****1763 186****9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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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JN08(252):2021-033 | 金****社区1、2组 | 12099.61 合18.1494亩 | 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70年 | 楼面地价:13400元/平方米
| 14700 | 21700 | 6500 | 不大于24199平方米且不小于12100平方米。 | 不大于20%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577米且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 | 二类住宅用地 | 18.1494 指标证书 | **** 刘贤静: 028-****5470 138****8467 | |
4 | JN05(252):2021-030 | **区金泉街道涧漕河村8、9组,**街道涧漕河村7组、瓦子社区1组 | 46768.64 合70.1530亩 | 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70年 | 楼面地价:15300元/平方米
| 16800 | 24000 | 35800 | 不大于116921平方米且不小于46769平方米。 | 不大于20%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632米且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 | 二类住宅用地 | 70.1530 指标证书 | **** 刘贤静: 028-****5470 138****8467 | |
5 | WH05(21/252):2021-040 | ****办事处高碑村一组 | 87415.69 合131.1235亩 |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楼面地价:9000元/平方米
| 9900 | 22058 | 39400 | 不大于214248平方米(其中地块一:不大于72557平方米;地块二:不大于38737平方米;地块三:不大于102954平方米) | 地块一:不大于40%;地块二:不大于40%;地块三:不大于40%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1985国家高程基准绝对海拔高度535米,若要突破限高****管理部门的书面批复。 | 详见规划条件(成规设[2021]J0337号) | / | **** 张圣柠: 028-****9885 186****6351 |
二、本次拍卖宗地采取“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拍卖措施,具体详见出让文件。**市“12+2”区域住宅用地第三批次集中供应时序为2021年10月—11月。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同一企****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宗地竞买的意向竞买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意向竞买人报名竞买的每宗宗地须提交叁份签章的《竞买承诺书》,在提交《竞买承诺书》时,须一并提交加盖公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四、意向竞买人参与本次出让宗地竞买所缴纳的资金须为合规自有资金。参与竞买的意向竞买人,其股东不得违规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融资便利等;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公司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意向竞买人报名参与宗地竞买,须提供《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和《关于竞买保证金资金来源情况的审查报告》(须带二维码,以下简称《审查报告》)。《审查报告》须作为《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的附件,竞买人每报名一宗地须对应提交一份《审查报告》。《审查报告》须由《****协会关于发布**省2020****事务所综合评级情况的通告》(川注协〔2020〕85号)明确的A****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审查报告》中除封面外的首页须按模板明确审查意见结论。对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据本公告要求或出让合同约定,取消意向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取消土地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解除土地出让合同,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缴纳的宗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一年内不得参与**市的土地招拍挂活动。
五、参与本次土地竞买的意向人在现场提交竞买申请书领取竞价号牌时,须一并提交签章的《竞买承诺书》和《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及相应附件),作为取得竞买资格及领取竞价号牌的要件。(《竞买承诺书》、《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审查报告》审查意见页模板、川注协〔2020〕85号文,下载地址:https://www.****.com/)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网上报名(缴纳外币竞买保证金的除外),竞买申请人可通过****门户网站(https://www.****.com/)查阅网上报名用户注册及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并于2021年08月26日起下载出让文件。
七、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须按所竞买宗地对应金额足额缴纳。已注册为网上报名用户的竞买申请人须在2021年09月14日16时之前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2021年09月14日16时30分之前通过****门户网站(https://www.****.com/)土地交易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报名咨询电话:028-****7887、****7889)
八、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应按照《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持证准用”须知》要求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指标购买咨询电话:028-****7005)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交易活动,敬请各竞买人合理进行竞买出行安排,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联系地址:**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中心7号楼
详情见: ****(https://www.****.com/) ******厅(https://dnr.****.cn)
****(https://mpnr.****.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s://www.****.com)
****建设局咨询电话:028-****9270
****咨询电话:028-****9199
****监督电话:028-****9114
****
2021年8月24日
下载****协会关于发布**省2020****事务所综合评级情况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