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年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09月07日下午14:(略)
一、 项目(略)
项目编号:SZJJ****-Y-C-005-001号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年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
采购方式:(略)
项目预算: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万元;人民币(小写): (略).00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评估范围苏州市工业园区除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及科教创新区以外的陆域(约110平方公里)。通过对评估区域的地质调查,查明评估区域及其周边的地质环境条件,查明各区域致灾地质体特征、可能激发的灾害种类,以及致灾地质体致灾的主导因素、从属因素、激发因素,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区内地质灾害进行现状评估;结合本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建设规划特点,对评估区域内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作出预测评估,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及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建议。为苏州工业园区重点开发区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略)质灾害损失提供依据。
区域评估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区域性评估成果进行更新维护,并协助提供园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评估成果查询应用技术服务,根据自然资源主(略)。
(二)项目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有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以及拟建项目的特点,结合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确定本(略):
1、调(略)
(略)件及诱发因素;
3、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并进行现状、预测和综合评估;
4、针对地质灾害特点,提出防治措施与建议,并作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5、作出结论和建议,重点提出后续工作如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灾保障等相关建议;
6、区域评估成果通过审查并备案后,协助园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成果查询服务工作。
(三)相关技术标准与工作方法要求
1、评估依据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69号);
(3)《江苏省地质环(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
(4) 《关于印发“江苏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的通知》(苏国土资发(略));
(5)《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管理的意见》(苏国土资发〔****〕216号);
(6)《江苏省地(略)(****~****年)》(苏国土资函〔****〕135号);
(7)《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三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国土资(略));
(8)《省商务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生态环境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商开发(略));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2、工作方法
本次工作采用资料收集、野外调查和综合分析研究相结合的技术路线,即在充分收集和分析评估区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略),有重点(略),综合运用(略),查明评估区地质灾害的类型、发育特征,分析工程建设、人类活动与地质环境的相互关系和演化趋势,在此基础上对区内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分析评估。
(1)资料收集。全面系统地收集利用已有的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及评估区规划蓝图等资料,尤其是已有的地质灾害调查资料及规划蓝图资料。
(2)地质环境调查。调查评估区地貌成因和形态类型,微地貌分布特征,分析评价地貌形态、高程及其对工程的影响。调查评估区地层岩性的分布特征,褶皱、断裂发育特点,分析评估区及邻近地区区域地质背景,地质构造与地震地质特征,确定地壳稳定性类型。调查评估区及附近第四纪地层成因时代及埋藏分布与岩性特征。
开展水文地质调查。查明地下水类型、水文地质结构特征和补迳排条件,调查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地下水水位及动态特征,调查精度应不低于1:****区域水文地质调查要求。水文地质钻孔数量一般不少于1个/10km2(面积小于5km2的开发区至少有1个水文地质钻孔),如收集的(略),将补充开(略)。分析地下水类型、含水岩组特征及分布规律,阐明含水层类型、成因时代、岩性、富水性、埋藏条件,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和水化学类型等。
调查评估区工程地质条件、不良工程地质现象,调查精度达到1:****工程地质调查要求。每个工程地质分区钻孔数量不少于1个/km2,每个工程地质分区都应满足钻孔控制要求,如收集的资料达不到要求,补充开展工程地质钻探。
野外调查应充分了解项目建设特点的基础上,(略)能相互产生的影响,以建设性思路,高质量、前瞻性地做好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同时根据评(略),对评估区进行野外地质环境的调查(包含评估区工程建设的特点及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等),并结合工程钻机对评估区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进行调查,充分查明评估区工程地质条件、不良工程地质(略)数据支撑。
(3)地质灾害调查。基本查明评估区及周边已发生(或潜在)各种地质灾害的形成条件、分布类型、活动规模、变形特征、诱发因素与形成机制,对其发育程度进行初步评价。针对不同灾(略)。
(4)综合整理分(略)。
四、进度要求
根据评估范围和工作量,本次评估工(略)。签订合同45天内完成外业(略);90天项目成果提交并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备,并提供(略)。
五、成果提交
供应商应提交本项目成果如下:
评估区实际材料图,比例尺1:****,应充分反映调查和收集各类资料,特别是各类钻孔和调查点资料;
水文地质图,精度应满足1:****水文地质调查要求,成图比例尺1:****;
水文地质剖面图,水平比例尺1:(略)垂直比例尺1:500~1:****;
各含水层水位等(略),比例尺按(略)
环境地质图或综合工程地质图,精度不低于1:****,成图(略):****(突发性地质灾害发育区不小于1:****);
工程地质剖面图,水平(略):****(突发性地质灾害发育区不小于1:****),垂直比例尺1:200~1:****;
单灾种危险性分区及等级图,比例尺按实际情况选取;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图,比例尺1:****(突发性地质灾害发育区不小于1:****)。
《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报告》。
其他按照招标(略),图件成果含矢量(苏州地方坐标和****坐标各一套)和JPG格式。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略)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本项目不接受(略)。
2、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其资质类别:(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截止时间:(略)
2、方式:(略)
1)本项目为(略),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略)(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
登录(略)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3)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略)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注意事项:
1)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dept/ggzyjyzx/)―“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2)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处理:
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略)(盛工)、(略)(谢工)、(略)(郑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办理流程见办事指引)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售价:(略)
四、电子响应(略)
截止时间:(略)午14:00整(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略)
五、开启
时间:****年09月07日下午14:00整(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略)
1.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监督电话:(略)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略)
3.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略),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4、疫情防控要求:投标单位到场代表身体健康,须持苏康码绿码并佩戴口罩、量体温和出示大数据通信行程卡。因现在疫情变(略),供应商(略)。
5、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盛工)、****(谢工)、****(郑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略)办事指引栏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联系地址: (略)
联 系 人: (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苏州市金门路(略))
联系方式:(略)转816或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转816或825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