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1-08-26 15:25
质疑答复
质疑人:******公司
地 址:**市**区华阳街道西岸村四社75号
邮 编:646000
授权代表:刘世彬,联系电话:139****4653
被质疑人1:**弘讯****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30-****077
地 址:**市**区未来大道二段万诚国际十二号楼三楼311-320
被质疑人2:****体育局
地址:****体育局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0830-****408
******公司认为****食堂米油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的招标文件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21年08月05日向我(单位)和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根据招标文件及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的质疑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我(单位)于2021年08月05日接收并依法予以受理。
质疑事项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七章评标办法,4.3.3综合评分明细表,大米01包、02包、03包、04包综合评分表中第3条样品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大米蒸煮后的米饭的外观、色泽、杂质、味道等情况综合评分。其中,外观饱满、色泽洁净、无杂质、香味纯正的得5分,外观、色泽、味道存在少量瑕疵的得3分,以此类推,外观、色泽、味道存在瑕疵的得1分。注:未按招标文件制作要求提供样品的不得分。其中,无样品或样品无同批次全指标检验报告的按无效标处理。未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进行量化和细化。
答复:大米的外观、色泽、杂质、味道的标准在评分标准中明确为外观饱满、色泽洁净、无杂质、香味纯正,评标委员会亦通过标准来进行评审。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本项目采购标****学校学生食堂使用,且采购量大,同等外观情况下蒸煮后的大米在口感和味道等方面存在差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该项目属于仅凭书面和图片等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的情形,采购人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样品,****委员会七名成员在盲样的前提下独立根据提供样品的实际情况打分。
故质疑事项1不属实。
质疑事项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七章评标办法,4.3.3综合评分明细表,菜籽油05包、06包综合评分表中第3条样品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菜籽油的外观、色泽、口感、气味、味道及加热后的水分含量、沉淀情况等情况综合评分。其中,外观清澈、色泽、口感、气味纯正、加热后的味道纯正及水分含量少、无沉淀情况得5分,外观、色泽、口感、气味、加热后的味道及水分含量、沉淀情况存在少量瑕疵的得3分,以此类推,外观、色泽、口感、气味、加热后的味道及水分含量、沉淀情况存在瑕疵的得1分。注:未按招标文件制作要求提供样品的不得分。其中,无样品或样品无同批次全指标检验报告的按无效标处理。未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进行量化和细化。
答复:菜籽油的外观、色泽、口感、 气味、味道及加热后的水分含量、沉淀情况的标准在评分标准中明确为外观清澈、色泽、口感、气味纯正、加热后的味道纯正及水分含量少、无沉淀情况,评标委员会亦通过标准来进行评审。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本项目采购标****学校学生食堂使用,且采购量大,同等外观情况下加热后的菜籽油在口感和味道等方面存在差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该项目属于仅凭书面和图片等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的情形,采购人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样品,****委员会七名成员在盲样的前提下独立根据提供样品的实际情况打分。
故质疑事项2不属实。
质疑事项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七章评标办法,4.3.3综合评分明细表,大米01包、02包、03包、04包综合评分表中第7条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投标区域制定的配送方案进行综合评审:配送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配送服务组织架构和服务体系、②配送服务计划和人员安排、③配送车辆计划及安排、①配送路线规划方案、⑤配送服务管理制度、⑥配送食品安全卫生及质量保障措施、⑦配送期间新冠疫情防控措施;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1分,每缺少一项上述内容扣3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不合理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不合理”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套用其他无关内容、逻辑漏洞、内容不完整、实用性差、以及与本项目无关的情况等)。未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进行量化和细化。
答复:招标文件01包、02包、03包、04包大米评分标准中“配送服务”总分值21分,包含了①配送服务组织架构和服务体系、②配送服务计划和人员安排、③配送车辆计划及安排、④配送路线规划方案、⑤配送服务管理制度、⑥配送食品安全卫生及质量保障措施、⑦配送期间新冠疫情防控措施;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21 分,每缺少一项上述内容扣 3 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不合理的,每处扣 1.5 分,扣完为止。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对配送服务方案细化分解为多项评审因素,并对每项子项评审因素的分值进行了量化。招标文件已经将方案内容及评分标准明确,投标人根据评分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配送方案,贵公司所述“配送服务组织架构和服务体系的标准是什么或者或基本要求是什么,配送服务计划和人员安排的配送服务计划基本要求是多少天配送完毕,人员基本要求要多少人”系投标人应在配送服务方案中阐述明确的内容,若招标文件对上述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后,配送方案就成为统一格式,无法体现因配送的设施设备、人员情况、配送学校交通条件等因素不同而应有不同的配送方案,要求投标人提供配送方案就失去应有的意义。本项评分因素已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了明确的细化和量化,且我单位参考了省内其他区县同类型项目或其他项目的服务****公司所述那样设置,是否都如贵司所言“设置如此模糊的评分内容无非是想达到控标的目的,让意向性供应商中标而已”呢贵公司在质疑函中未提供任何依据和证明材料,仅根据主观意识揣测本项评分是让意向性供应商中标。
故质疑事项3不属实。
质疑事项4: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七章评标办法,4.3.3综合评分明细表,大米01包、02包、03包、04包综合评分表中第8条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投标区域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范围及响应时间、②售后人员配置及工作细则、③售后服务保障措施,要求具有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等;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9分,每缺少一项上述内容扣3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不合理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不合理”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套用其他无关内容、逻辑漏洞、内容不完整、实用性差、以及与本项目无关的情况等)。未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进行量化和细化。
答复:招标文件01包、02包、03包、04包大米评分标准中“售后服务”总分值9分,包含了①售后服务范围及响应时间、②售后人员配置及工作细则、③售后服务保障措施,要求具有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等;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9 分,每缺少一项上述内容扣 3 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不合理的,每处扣 1.5分,扣完为止。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对售后服务方案细化分解为多项评审因素,并对每项子项评审因素的分值进行了量化。招标文件已经将方案内容及评分标准明确,投标人根据评分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售后服务方案,贵公司所述“售后服务范围及响应时间的基本要求是什么”系投标人应在售后服务方案中阐述明确的内容,若招标文件对上述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后,售后服务方案就成为统一格式,无法体现因配送的设施设备、人员情况、配送学校交通条件等因素不同而应有不同的售后服务方案,要求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就失去应有的意义。本项评分因素已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了明确的细化和量化,且我单位参考了省内其他区县同类型项目或其他项目的服务****公司所述那样设置,是否都如贵司所言“设置如此模糊的评分内容无非是想达到控标的目的,让意向性供应商中标而已”呢贵公司在质疑函中未提供任何依据和证明材料,仅根据主观意识揣测本项评分是让意向性供应商中标。
故质疑事项4不属实。
质疑事项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七章评标办法,4.3.3综合评分明细表,大米01包、02包、03包、04包综合评分表中第9条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投标区域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应急预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应急管理机构、②应急工作队伍配置及分工、③产品断供货应急保障措施、④配送途中突发情况应急措施、⑤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措施;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上述内容扣2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不合理”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套用其他无关内容、逻辑漏洞、内容不完整、实用性差、以及与本项目无关的情况等)。未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进行量化和细化。
答复:招标文件01包、02包、03包、04包大米评分标准中“应急预案”总分值10分,应急预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应急管理机构、②应急工作队伍配置及分工、③产品断供货应急保障措施、④配送途中突发情况应急措施、⑤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措施;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0 分,每缺少一项上述内容扣 2 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不合理的,每处扣 1 分,扣完为止。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对售后服务方案细化分解为多项评审因素,并对每项子项评审因素的分值进行了量化。招标文件已经将方案内容及评分标准明确,投标人根据评分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应急保障方案,贵公司所述“应急工作队伍配置及分工,应急工作队伍配置应当配备多少人为基础要求,工作内容应当做些什么”系投标人应在应急保障方案中阐述明确的内容,若招标文件对上述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后,应急预案就成为统一预案,既没有针对性,也无法体现中标商的应急处置能力。本项评分因素已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了明确的细化和量化,且我单位参考了省内其他区县同类型项目或其他项目的服务****公司所述那样设置,是否都如贵司所言“设置如此模糊的评分内容无非是想达到控标的目的,让意向性供应商中标而已”,贵公司在质疑函中未提供任何依据和证明材料,仅根据主观意识揣测本项评分是让意向性供应商中标。
故质疑事项5不属实。
质疑事项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七章评标办法,4.3.3综合评分明细表,菜籽油05包、06包综合评分表中第7条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投标区域制定的配送方案进行综合评审:配送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配送服务组织架构和服务体系、②配送服务计划和人员安排、③配送车辆计划及安排、④配送路线规划方案、⑤配送服务管理制度、⑥配送食品安全卫生及质量保障措施、⑦配送期间新冠疫情防控措施;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1分,每缺少一项上述内容扣3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不合理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不合理”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套用其他无关内容、逻辑漏洞、内容不完整、实用性差、以及与本项目无关的情况等)。未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进行量化和细化。
答复:招标文件05包、06包菜籽油评分标准中“配送服务”总分值21分,包含了①配送服务组织架构和服务体系、②配送服务计划和人员安排、③配送车辆计划及安排、④配送路线规划方案、⑤配送服务管理制度、⑥配送食品安全卫生及质量保障措施、⑦配送期间新冠疫情防控措施;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21 分,每缺少一项上述内容扣 3 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不合理的,每处扣 1.5 分,扣完为止。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对配送服务方案细化分解为多项评审因素,并对每项子项评审因素的分值进行了量化。招标文件已经将方案内容及评分标准明确,投标人根据评分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配送方案,贵公司所述“配送服务组织架构和服务体系的标准是什么或者或基本要求是什么,配送服务计划和人员安排的配送服务计划基本要求是多少天配送完毕,人员基本要求要多少人”系投标人应在配送服务方案中阐述明确的内容,若招标文件对上述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后,配送方案就成为统一格式,无法体现因配送的设施设备、人员情况、配送学校交通条件等因素不同而应有不同的配送方案,要求投标人提供配送方案就失去应有的意义。本项评分因素已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了明确的细化和量化,且我单位参考了省内其他区县同类型项目或其他项目的服务****公司所述那样设置,是否都如贵司所言“设置如此模糊的评分内容无非是想达到控标的目的,让意向性供应商中标而已”,贵公司在质疑函中未提供任何依据和证明材料,仅根据主观意识揣测本项评分是让意向性供应商中标。
故质疑事项6不属实。
质疑事项7: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七章评标办法,4.3.3综合评分明细表,菜籽油05包、06包综合评分表中第8条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投标区域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范围、②售后人员配置及工作细则、③售后服务措施,要求具有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等;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9分,每缺少一项上述内容扣3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不合理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不合理”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套用其他无关内容、逻辑漏洞、内容不完整、实用性差、以及与本项目无关的情况等)。未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进行量化和细化。
答复:招标文件05包、06包菜籽油评分标准中“售后服务”总分值9分,包含了①售后服务范围及响应时间、②售后人员配置及工作细则、③售后服务保障措施,要求具有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等;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9 分,每缺少一项上述内容扣 3 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不合理的,每处扣 1.5分,扣完为止。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对售后服务方案细化分解为多项评审因素,并对每项子项评审因素的分值进行了量化。招标文件已经将方案内容及评分标准明确,投标人根据评分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售后服务方案,贵公司所述“售后服务范围及响应时间的基本要求是什么”系投标人应在售后服务方案中阐述明确的内容,若招标文件对上述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后,售后服务方案就成为统一格式,无法体现因配送的设施设备、人员情况、配送学校交通条件等因素不同而应有不同的售后服务方案,要求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就失去应有的意义。本项评分因素已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了明确的细化和量化,且我单位参考了省内其他区县同类型项目或其他项目的服务****公司所述那样设置,是否如贵司所言“设置如此模糊的评分内容无非是想达到控标的目的,让意向性供应商中标而已”呢贵公司在质疑函中未提供任何依据和证明材料,仅根据主观意识随意揣测本项评分是让意向性供应商中标。
故质疑事项7不属实。
质疑事项8: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七章评标办法,4.3.3综合评分明细表,菜籽油05包、06包综合评分表中第9条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投标区域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应急预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应急管理机构构架、②应急工作队伍配置及分工、③产品断供货应急保障措施、④配送途中突发情况应急措施、⑤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措施;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上述内容扣2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不合理”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套用其他无关内容、逻辑漏洞、内容不完整、实用性差、以及与本项目无关的情况等)。未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进行量化和细化。
答复:招标文件05包、06包菜籽油评分标准中“应急预案”总分值10分,应急预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应急管理机构构架、②应急工作队伍配置及分工、③产品断供货应急保障措施、④配送途中突发情况应急措施、⑤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措施;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上述内容扣2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对售后服务方案细化分解为多项评审因素,并对每项子项评审因素的分值进行了量化。招标文件已经将方案内容及评分标准明确,投标人根据评分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应急保障方案,贵公司所述“应急管理机构构架,应急管理机构构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系投标人应在应急保障方案中阐述明确的内容,若招标文件对上述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后,应急预案就成为统一预案,既没有针对性,也无法体现中标商的应急处置能力。本项评分因素已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了明确的细化和量化,且我单位参考了省内其他区县同类型项目或其他项目的服务****公司所述那样设置,是否都如贵司所言“设置如此模糊的评分内容无非是想达到控标的目的,让意向性供应商中标而已”,贵公司在质疑函中未提供任何依据和证明材料,仅根据主观意识揣测本项评分是让意向性供应商中标。
故质疑事项8不属实。
综上,本(单位)认为,质疑人质疑的内容不属实,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弘讯****公司2021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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