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市**区**镇鸡公**2号之一物业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或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参加应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市**区**镇鸡公**2号之一物业出租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物业地址:**市**区**镇鸡公**2号之一(**街华峰街市正门北侧2号铺)。
(四)项目概况:出租建筑物面积25平方米。
(五)租金价格及租期:首年每月租金不低于950元,租期为3年,年递增额3%。
二、披露事项:
(一)产权情况:出租标的产****公司****公司(后改制****公司****公司);产权证照《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696号)。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集团****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二)承租方必须依法依规、依约使用租赁物,不得经营明火餐饮、****医院、养老院、托幼机构项目;不得经营休闲娱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沐足、棋牌、桌球室、会所、KTV、SPA等);不得在场内生产及储存易燃、易爆、有毒、危险、有放射性、腐蚀性、违禁物品和各类化工产品及不得作仓库、停放五类车使用,不得经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允许及合同设定不允许经营的项目。
(三)承租方不得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扩建、加建、改建及拆卸相关物品,因承租方使用不当而造成租赁物或由租赁合同出租方及管理方提供的设备设施损坏的,其修缮责任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四)水、电费收费标准: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承担租赁物的水费、电费、清洁卫生、垃圾费和因使用租赁物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其中承租方电费按1.1元/度、水费按4元/吨的标准计缴,如承租方实际经营的用水、用电类别发生变化,出租方或管理方可参照经营对口的用水、用电类别的收费标准作相应调整,承租方在接到出租方或管理方发出的缴费通知单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方缴交,出租方或管理方有权对水、电收费标准随市价变动作相应调整。
(五)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在与出租方及管理方签订《租赁合同》当日,须按相当于第3年的二个月租金金额向租赁合同管理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六)安全保证金:承租方在与出租方及管理方签订《租赁合同》时,****银行转账方式向租赁合同管理方一次性缴纳首月租金的50%作为安全保证金。
(七)承租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转租(包括分租)、转让、转借、与他人互换物业使用、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租赁合同出租方和管理方可以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八 )免责条款:在租赁期内,因政府征地、拆迁、建设、规划调整、公交站场建设、产权变更、租赁合同出租方企业改制、现场无法提供用电或因租赁合同出租方自身发展需要或出其上级部门总体规划需要提前收回租赁物业等原因导致本物业无法继续出租的,租赁合同终止,承租方需无条件向租赁合同出租方或管理方退回租赁物业,并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合同相关款项,三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九)其他相关披露事项详见:http://gz.****.cn/portal/page?to=proUtrl proId=b7621df****949cea52eebe****07932
三、应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市场经营行为规范。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且不得转租。
(三)有以下情形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租:
1.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与招租****集团****事业单位)存在未了经济或法律纠纷的或在物业租赁中存在拖欠租金、管理费等款项,且在本次招租报名截止日期前尚未缴清的。
四、项目招租信息详见网站:http://gzfc.****.cn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何先生 联系电话:159****3389、****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