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防疫物资采购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防疫物资采购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七、公告期限
合同包1(防疫物资):
**** | **自治区**市**区****印刷厂宿舍1号楼1层1单元2号 | 579,800.00元 |
合同包1(防疫物资):
货物类
1-1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一次性医用防护服 | 康博 | 无菌型连身式 | 7000(套) | 63.00 | 441,000.00 |
1-2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医用N95口罩 | 稳健 | 折叠式 | 10000(个) | 3.98 | 39,800.00 |
1-3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医用防护鞋套 | 润三林 | BLD-SC | 10000(双) | 8.00 | 80,000.00 |
1-4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医用隔离面罩 | 晓亮 | XL-M32×22 | 1000(个) | 7.00 | 7,000.00 |
1-5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医用隔离眼罩 | 国康 | 成人型 | 1000(副) | 12.00 | 12,000.00 |
王林凤(采购人代表)、张文静、王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内工建协[2016]17号《**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防疫物资):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如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采购文件投标须知中有关质疑的规定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采购文件投标须知中有关质疑的规定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茶坊南93号
联系方式:130****311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411
联系方式:139****393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139****3933
****
2021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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