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02
受****校的委托,****对****校园路灯亮化改造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校园路灯亮化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5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地点:****(****广场10号楼1210室)
方式:报名合格后,谈判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各报名供应商的电子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8日10:00(**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地点:****(****广场10号楼12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月8日10:00(**时间)
地点:****(****广场10号楼12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9月8日**时间9:30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9月8日**时间10:00
3.响应文件的接收地点:****(****广场10号楼1209室)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司提出质疑。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 更正(澄清)公告 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 更正(澄清)公告 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 更正(澄清)公告 ,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谈判
终止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 终止公告 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 终止公告 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 终止公告 ,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欣欣路
联系方式:180****7189
采购项目联系人:刘传峰
2.****公司:****
地址:**市******广场10号公寓1210室
联系人:杨伯永
电 话:0516-****159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伯永
电 话:0516-****1599
****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