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由东向西第三间)公开出租公告
交易项目名称 | ****商铺(由东向西第三间)公开出租 |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9月6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1年9月15日 | ||
挂牌公告期 | 公告期内如无意向承租人报名,则本公告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 | ||||
批准单位 | ****干部局 | ||||
批准文件 | 1、****干部局门面房对外招租的通知 2、**县公有资产使用(出租、出借)申报审批表 3、**县公有资产出让计划执行表 | ||||
出租人名称 | **** | ||||
出租标的物 概况 | 1、本次出租标的物位于涟漪东路西首,****一楼从东向西第三间,总面积约25平方米,商铺前期承租人已于2021年8月10日到期; 2、本次出租标的物面积为出租人提供,具体以实地察勘为准; 3、本次出租标的物无抵押、无重大经济纠纷及行政诉讼事项。 | ||||
租金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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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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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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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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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估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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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 3年 | ||||
年租金底价 | 年租金底价为人民币1.5万元,最高价者中标 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 | ||||
特别事项 说明 | 1、本次房屋出租为整体出租; 2、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 3、本次项目出租为现状出租,不额外增加附属设施设备; 4、本次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承租人参加竞租; 5、本次出租标的物用途不得为餐饮、污染、噪音、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物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行业; 6、房屋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7、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承租人在签定合同前须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合同终止时,待出租人验收出租房屋完毕后,如无任何破坏建筑及附属设施、无违约违规行为,且结清所有费用后,无息退还承租人。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联系电话:0517-****5680(汪晓) | ||||
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承租人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意向承租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3、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或出租人的不诚信名录,不得承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4、意向承租人须承诺承租房屋用途不得为餐饮、污染、噪音、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物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行业(须提供承诺书) 5、意向承租人为境外投资者,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 ||||
备查文件 | 一、批准出租文件; 二、房屋租赁合同;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 3、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二)意向承租人为法人应提供: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 4、“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 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三)意向承租人为非法人组织应提供: 1、非法人组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非法人组织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非法人组织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 4、“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 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单位须加盖单位盖章、自然人须按指印),在网络报名时须以扫描件上传。 《意向承租登记表》请见附件一。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出租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人在公告期内登录**市公共**产权交易系统 (http://222.****.82:8000/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 ) 并在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市产权交易系统网上操作指南: (http://222.****.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995abe66-316d-46f4-ac3d-dcbc41b495dc categoryNum=005007);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980000、0517-****6058、189****9236。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出租人根据意向承租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以不低于首年租金底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人协议租赁。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以确定正式参加承租(如被确认为承租人,该保证金可转为承租履约保证金),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意向承租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出租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五****交易中心****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出租人和承租人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联系人式 | 联系人 | ****中心) | 张蓉(招租人) | ||
联系电话 | 0517-****5680 | 151****8886 | |||
附件
1、《意向承租登记表》
2、房屋租赁合同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县涟漪东路西首 。
2、出租房屋面积共 25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出租时间:租期为 年,限自 起至 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作为 商业用房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三年租金为 元,年租金为 元/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第一年租金由乙方在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以后年度租金在当年度到期前的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第四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承租期间如出现水电自然故障,乙方负责维修与保养,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按实向甲方交纳。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乙方装修设施、设备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第五条 租住房安全管理与责任
1、乙方在承租期间应自觉遵守治安管理、承租期间所发生人身、财产等安全事故,治安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2、按照创建文明城市有关管理规定,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卫生管理,实行“门前三包”,保证承租房屋、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3、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经营饮食业、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物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不得存在使用超负荷的电器等有事故隐患的行为,承租场所内遵照消防有关规定应配备灭火器材,确保场所内安全稳定。并根据“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应对承租场所内安全管理承担主体责任。
第六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
(2)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6个月以上的。
2、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力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
(7)租赁经营时,影响甲方办公环境,甲方三次书面要求未作整改的。
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八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五日内向对方书面提出。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装修的附属设施、设备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九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每日100元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向甲方支付每日100元的违约金。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由双方当事****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字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管部门留存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签约代表: 电话:
地址: **县涟漪东路西首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