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遴选1家优质机构,对采购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绩效评估并进行项目验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川剧推广普及重点剧目生产和传承项目监督管理、绩效评估项目
二、项目概况
1.按照****2021年川剧推广普及重点剧目生产和传承项目采购要求,对项目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开展绩效评估。(含: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川剧精品剧目系列展演活动4场演出;复排2台传统经典川剧剧目并演出2场;在国内开展红色题材优秀川剧作品巡演3场;开展送戏曲进农村乡镇演出20场次;合计29场演出)
2.完成并提交《2021年川剧推广普及重点剧目生产和传承项目监督管理、绩效评估报告》。
三、项目要求
1.抽调省、市戏剧方面专家组成专家考核组,负责该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和绩效评价相关事宜。
2.采取日常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阶段实施,日常考核从演出的现场情况和演出效果进行评分,包括演职人员人数、演出时长、现场氛围营造、舞美效果、现场秩序、疫情防控、观众满意度等方面,综合考核从演出的主题、完成情况、活动效果、宣传推广、总体评价等方面,结合日常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对演出活动进行考核评定。
3.将演出活动开展的属地和现场观众满意度调查纳入绩效评估,最终完成并提交《2021年川剧推广普及重点剧目生产和传承项目监督管理、绩效评估报告》。
4.****小组,负责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四、最高限价
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
五、 项目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5日
六、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项目监管和调查研究经验;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 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并自愿报名参加的报价或邀请参加报价的供应商。
八、 供应商报价单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报价单,列明各项费用及构成(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其他报价相关材料
七、递交报价单时间及地点
开始时间:2021年9月7日9:00
截止时间:2021年9月7日17:00
地点:**市锦城大道366号市政府第三办公区(**楼)3号楼19楼31917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询价单位:****
邮 编:610042
地 址:**市锦城大道366号市政府第三办公区(**楼)3号楼19楼31917室。
联系人:覃婉婵
联系电话:028-****5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