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务段2021年接取送达业务立项采购(二次)审前公示
(项目编号:****)
****车务段2021年接取送达业务立项采购(二次)采购人为****,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已落实。该项目经批准,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本次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示附件1。
技术性能指标:
1.****车务段调度的每日作业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将到达、发送的货物,送到客户指定的位置。
2.中标人须具备5台以上自营车辆,并提供相应数量自有车辆的合格有效的机动车辆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
3.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货场治安、防火、防盗等管理规定和客户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和违反货场规定的活动,如有违反,由中标人全额赔偿经济损失,并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4.中标人要按采购人调度指派,及时调配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整、安全地完成接取送达任务。中标人未按采购人调度安排时间完成运输作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每车按当批货物应取得运输收入的30%支付违约金;中标人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丢失或损坏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货物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及损失赔偿从清算的运费中扣除。
5.采购人如接到对中标人作业人员的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将不予结算该批次运费,如果向中标人提出更换人员的要求,中标人要立即更换,并不得因此影响采购人作业任务的完成。中标人在采购人辖区货场内或客户场地内作业应听从采购人所属货运站或客户的指挥。在合同期内,发生3次及以上影响客户关于接取送达任务的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中标人运输作业时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应向其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并负责所有工伤的经济补偿和赔偿。
7.中标人应在指定的作业区域内按铁路作业标准进行作业,并自觉遵守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因中标人原因,发生行车、货运、机械、人身伤害等各种责任事故或路风事件,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8.中标人自行承担在承揽业务中发生的货损、货差(3‰以内免除)、人身伤亡、道路交通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9.①、在实际运输过程中,超过起码里程的情况经常会发生。为了便于实际操作,超出起码里程部分运费的计算,以中标人各项目基础里程报价除以对应的杂费费率,计算出新的清算比例,以新的清算比例乘以相对应项目的运费费率,得出实际的超出起码里程部分的运费。
②、超过起码里程后费率:整车货物每****集团公司批准各站的实际标准执行;20英尺集装箱货物每箱公里增加20.00元;40英尺集装箱货物每箱公里增加30元。
计费里程计算方法:起码里程10公里,之后里程按0、5取整,1、2去,8、9进,3、4、6、7作5。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具有注册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有“道路货物运输”。
3.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
4.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须具备近5年内任意一年从事过铁路接取送达业务的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2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见本公示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3.3拟邀请供应商名称:
****
本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等媒介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5.1.1采购人:马国良
技术咨询人:王洪涛
联系电话:135****3894
5.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5.2.1采购机构:****物资采购所
联系电话:024-****0908 151****9900
电子邮箱:****@qq.com
公示日期:2021年9月7日8:00时至2021年9月12日17:00时。
异议联系人:马国良
联系电话:139****6237 0364-6942
提出异议同时需电话告知项目经理。
七、公示发布日期:
2021年9月7日
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 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最高成交限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 |
备注 |
1 | A01 | 奈曼站整车、批量接取送达业务(不含镍矿石整车项目) | 吨 | 133902 | 6.225 | 9 | ||
2 | A01 | 奈曼站镍矿石整车接取送达业务 | 吨 | 33912 | 3.67 | 9 |
注:本表格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
交工验收期限及验收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将到达、发送的货物、保质保量送到客户指定的位置
交工条件及交工状态:****车务段调度的每日作业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将到达、发送的货物,送到客户指定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