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岗镇G206国道金寨南路市政道路段绿化带隔离护栏工程
花岗镇G206国道**南路市政道路段绿化带隔离护栏工程
二、项目名称: 花岗镇G206国道**南路市政道路段绿化带隔离护栏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长**路与**大道**航空**C3栋2204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陆拾贰万元整(¥****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瑞平,阎其北,汪世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1147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联系电话:0551-****879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宣工,联系电话:0551-****6011【采购人为**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花岗镇G206国道**南路市政道路段绿化带隔离护栏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花岗镇
联系方式:0551-****1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联系方法:0551-****8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彬
电话:0551-****8796
附件: 公示资料.docx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信息时间:2021-09-07
花岗镇G206国道**南路市政道路段绿化带隔离护栏工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花岗镇G206国道**南路市政道路段绿化带隔离护栏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长**路与**大道**航空**C3栋2204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陆拾贰万元整(¥****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花岗镇 G206 国道**南路市政道路段绿化带隔离护栏工程 |
施工范围 | 全部 |
施工工期 | 45日历天 |
项目经理 | 李虎 |
执业证书信息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234****38100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瑞平,阎其北,汪世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1147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联系电话:0551-****879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宣工,联系电话:0551-****6011【采购人为**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花岗镇G206国道**南路市政道路段绿化带隔离护栏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花岗镇
联系方式:0551-****1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联系方法:0551-****8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彬
电话:0551-****8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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