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租赁性住房勘察设计(第二次)答疑及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水土**租赁性住房勘察设计(第二次)”的答疑、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一、答疑文件:
问题(一):本次招标文件第二章3.7.5中要求技术部分不设封面,但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包括的内容及格式”中又给出了二、技术部分(一)方案文本,(二)设计图纸这样的目录页,技术部分是否保留招标文件第五章的“二、技术部分(一)方案文本(二)设计图纸”这几张目录页,如在技术部分中保留这几页目录页,是否会与第二章3.7.5中技术部分不设封面的要求冲突。目录页有被认定为技术部分封面的可能性。
回复:技术部分保留招标文件第五章的“(一)方案文本(二)设计图纸”这两张目录页。问题(二):招标文件与第一次招标文件是否一致,要如何编制投标文****委员会进行正常评审。
回复: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具体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问题(三):原文“业绩要求:近5年(2016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1个及以上建筑面积在10.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请问,1、请明确近5年是指合同时间为准还是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2、勘察设计合同,我司承担全部设计工作内容,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回复:1、公司业绩及人员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上的时间为准;2、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承担全部设计工作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佐证。
问题(四):原文“业绩要求:近5年(2016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1个及以上建筑面积在10.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请问,1、请明确近5年是指合同时间为准还是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2、勘察设计合同,我司承担全部设计工作内容,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回复:1、公司业绩及人员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上的时间为准;2、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承担全部设计工作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佐证。
问题(五):个别外省市单位无法开具个人社保明细(一人一表),单位统一开具的社保证明材料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多人一表,表上有单位名称,社会保险登记号,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险种名称,缴费起始年月和截止年月,本单位实际缴费月数,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养老保险社保证明材料。
回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六):1、勘察人员具有水工环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请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我司为外地入渝企业,我司企业所在地2021年9月开出的养老保险上2021年8月的缴费情况为“视同缴费”,请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1、符合要求;
2、不符合要求;
问题(七):1、勘察人员具有水工环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请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我司为外地入渝企业,我司企业所在地2021年9月开出的养老保险上2021年8月的缴费情况为“视同缴费”,请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1、符合要求;
2、不符合要求;
问题(八):CQZF导入**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投标文件格式内有些部分存在页眉而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包括的内容及格式”内均无页眉,请问以哪个文件为准
回复:以本答疑格式为准。
问题(九):请问电子投标保函的有效期是120天,第一次投标已经递交了保函手续费,请问电子保函手续费在有效期内,第二次投标是否还须在递交电子保函手续费。
回复:第二次投标需要重新递交电子保函手续。
二、补遗文件:
(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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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公司
2021年9月8日[500********831****40101].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