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浑****基地(2号楼)维修改造工程之水之林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招标。浑****基地(2号楼)维修改造工程之水之林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公共**交易网(bsggzyjy.****.cn)进行登记注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18日14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浑****基地(2号楼)维修改造工程之水之林
2.2最高投标限价:****341元
2.3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建设地点:浑****基地(2号楼)。
2.5计划工期: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18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施工企业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在籍在册人员,具有近期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需体现缴纳单位)。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单位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5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2020****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0年成立至2021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 号、吉建 管[2016]1 号、吉建管[2016]30 号、吉建管[2018]12 号文件、吉建管[2019]11 号、吉建管[2019]28 号、 吉建管[2019]82 号等文件)。
3.8****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执行《****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1****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下午16:00 时(**时间,下同),在**市公共**交易网(bsggzyjy.****.cn)进行登记注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8日14时30分,地点为**市**区**街道翠柏路15号新政务大厅五楼【****交易中心****中心)】北侧(2)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地址:**省**市**区幸福园小区1号楼、5号楼101(开发区)
联系电话:0439-****331
联系人:邢忠亮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山水名家9号楼1单元101
联系人:韩镇农
电话:0439-****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