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瑞餐厨垃圾收运车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第二包):****商贸****公司
供应商地址(第一包):**省****谯区乌衣镇洪武路1500号科创产业园3#楼303室
供应商地址(第二包):**市**区二环路以南铁路线以北**国际汽车城汽摩配市场三期7幢123号
中标(成交)金额(第一包):****000.00元
中标(成交)金额(第二包):578000.00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第一包)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3吨餐厨垃圾车 | 中联牌 | ZBH5080TCAJXE6 | 4辆 | 310000 |
5吨餐厨垃圾车 | 中联牌 | ZBH5120TCAEQE6 | 4辆 | 395000 |
8吨餐厨垃圾车 | 中联牌 | ZBH5180TCADFE6 | 2辆 | 515000 |
货物类(第二包)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厨余车 | 宇通牌 | YTZ5080TCAT0D6 | 2辆 | 289000 |
五、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黄炜(组长)、姚健、王金陵、刘正操、朱坤(采购人代表)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标准的90%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电话:0561-****192。
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处理厂南侧、谷山路以东、滨河路以西
联系方式:130****5825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省**市**区帝景大厦2D
联系方式:0561-****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戚秀娟
电 话: 173****8705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