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机场利用空军新跑道开展民航业务新增通信及管制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机场利用空军新跑道开展民航业务新增通信及管制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
项目名称: **机场利用空军新跑道开展民航业务新增通信及管制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备案记录编号: 民航东北招标备字〔2021〕52号 项目类型: 货物 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 2021-09-10至 2021-09-13。该公示已结束。
提示:项目负责人已中标其他项目!
标段名称 | **机场利用空军新跑道开展民航业务新增通信及管制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民航空管****公司 | **东进****公司 |
综合总得分 | 93.58 | 81.05 | 79.57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于海生 | 王海波 | 项俊驰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201********0002584 | 152****0793 | |
投标人业绩 | / | / | / |
投标报价(元) | |||
质量 | / | / | / |
工期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并协助完**装、调试工作 | 合同签订后15日交货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并协助完**装、调试工作 |
评标情况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 **** |
联系人: | 杨瑞 |
联系电话: | 0452-****616 |
投诉受理部门: | ****管理局 |
地址: | **市**区小河沿路3号 |
电话: | 024-****4353 |
招标单位: | **** |
日期: | 2021-09-10 1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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