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9-10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区金属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监理) 已由******改革局****改革局关于**区金属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通二区发改发【2021】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政府专项债券、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投资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区金属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监理);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98400m2,总建筑面积44539.87m2,主要建设标准化厂房8栋、综合楼1栋及相关配套措施;
2.3 建设地点:**市桃园五组东沟五一环保南侧;
2.4 招标范围:****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工程计划工期:2021年10月15日-2022年10月31日;
2.6 监理服务期限:自委托人通知监理进场始,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止,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及**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
3.2 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
3.3 监理团队人员须是“**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7 业绩认定:投标人须具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8 ****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1年9月13日至 2021年9月17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交易中心http://thsggzyjy.****.cn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下载时,必须使用本单位CA锁。在填写投标信息时,下载打印回执。其他途径或上述时间外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户名:****交易中心****中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银行**振通支行;
虚拟子账号是:040********00615-****10627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8日9时00分,地****交易中心****广场步行街)2楼第一开标室。
6.2投标单位被授权人须持纸质版报名回执(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建设信息网、****交易中心、**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址:**市**区东**大街946****集团4楼)邮编:134003
联系人:孙薪喆
电话:166****088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街中盛山**34号楼106号 邮编:134001
联系人:董工
电话:137****6115
****管理部门:****管理处
电 话:0435-****339
地 址:**省**市**区千叶湖G1号楼
邮 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