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市月港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内楼点)--通信配套(公众电信网)建设工程(项目名称)****改革局以龙发改[2017]34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海澄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市月港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位于**市海澄镇内楼村。本期工程为由8幢主体住宅楼组成。建筑高度最高处约42.7m,该项目设计规模:69235.06㎡;建筑占地面积8900㎡;地上建筑面积:35221.52㎡;计容建筑面积:50471㎡;其中居住面积:45687.97㎡;商业建筑面积:3696.8㎡。经纬度:24.41572,117.****.本工程共有496个信息点(其中住户415个信息点、店面78间,物业用房2户,消控室1户.)需安装光缆配线箱23个;布放96芯的1条,布放72芯光缆8条、48芯光缆11条、24芯光缆3条;安装光配线架2架;具体范围以施工图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通信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市月港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内楼点)--通信配套(公众电信网)建设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378583.02元;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可承担500万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为人民币348296.3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并经当地通信主管部门(漳****办公室)验收合格并出具合格报告及入网许可证等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省外的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信息登记(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②根据闽建筑〔2020〕8****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银行、****公司****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③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精神,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18年1月~2020年12月)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④****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告字〔2020〕59号、闽建告字〔2020〕111号、闽建告字〔2020〕162号、闽建告字〔2020〕163号、闽建筑函〔2021〕12号、闽建筑函〔2021〕28号、闽建筑〔2021〕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3日 08:30:00至2021年9月15日 08:30:00****交易中心网 http://www.****.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9月14日 12: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陆佰元整(即¥66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银行****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交易中心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9月15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web/index.html#/index/new)、****交易中心(http://www.****.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海澄镇月港大道16号20-17,邮编:3631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6-****027,传真:/
联系人:方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芗****北路78号6层,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163.com
电话:0596-****128,传真:/
联系人:小黄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02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市****建设局
地址:**省**市**区公园西路82号
联系电话:0596-****390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市**区石码街道紫崴路9号**公馆写字楼11****服务中心东侧)
联系电话:059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