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树镇闫湾村基(略)
项目招标公告
各投标企业:
本招标项目(略)已由崇乡振局发〔2021〕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略)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各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
一、项(略)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建设地点:(略)
3.招标控制价:17.5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略)。
4.质量标准:(略)
5.建设内容:铺设马路砖1460平方米,机械挖土厚200mm,装车余土外运3km,压路机原土碾压,浇筑厚100mmC15混凝土垫层,规格:240×120×60,每平方米投资120元。栽植水泥围栏380米,垫层40厘米,每米投资180元。
6.招标内容:(略)
7.资金来源:(略)
8.计划总工期:(略)
计划开工日期:(略)
计划竣工日期:(略)
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10. 本项目不允(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投标申请(略),且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企业业绩,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并持(略)的能力;
2.人员要求: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包括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花名册),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http://(略)gov.cn/)。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4.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竞标预算、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
5.投标人有依(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四、报名及竞价时间
1.请于(略)7时至(略)7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五、结果公示
1.开标时间:本次开标时间为(略)7时。
2.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公示。
3.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略))。
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2015)299号文件规定和招标人与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500.00元(人民币),由中标(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