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
- 截止时间: 2021-09-24 00:00:00
- 招标机构:
- 招标地区: **市
- 招标产品:
- 所属行业: ;市政工程;
**** 的 龙溪村委大姆墩道路改造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市铭创****公司 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龙溪村委大姆墩道路改造工程 ;
2、工程地点: 朱林镇龙溪村 ;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施工工期: 30 日历天;
5、项目内容: 招标清单、控制价及编制说明等包括的全部内容。
6、项目预算:约 14 万元;
二、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
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备的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三、 其它报名条件: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3000元整必须以现金(不接受现金支票等其他形式)的形式在开标时递交(保证金必须拿信封密封,信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五日内退还(无息)。 ;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需按下列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进行身份核验;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 须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除投标书中另外单独提供一份且授权委托书格式参招标文件相关格式)、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进行身份核验,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注:以上参加人员在开标时间截止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招标人不予受理:
(1)未到达开标现场的;
(2)未参加投标签到的;
(3)身份核验时未能提供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的。
四、资格后审需携带以下资料:
1、**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5、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为202 1 年 6 月~202 1 年 8 月,其中任意一月均可,如经网上打印须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包括:1)社保手册;2)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其中之一均可) 。
特别提醒:
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按上述顺序 单独 提供 三 套复印件装订成册,装订成册的资料与原件(身份证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起 单独 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单位全称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或签字 )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未能按要求提供以上密封资料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
投标人递交的关于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开标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的证明原件。
注: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 、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及社保证明的 二维码版证书可视作原件。 (资格后审时一次性递交上述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
五、公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开标、资审时间地点:
1、公告 时间: 202 1 年 9 月 15 日至 20 2 1 年 9 月 18 日 ;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9 月 15 日至2021年 9 月 18 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 8 : 0 0 时到**市铭创****公司(**市**区**华都**路1-46商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采购文件 300 元/份,该费用在报名同时以现金方式缴纳,由招标代理单位统一收取并开具收据。
报名时需递交以下资料(三份) :
①**市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见附件一);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人的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2021年 6 ~ 8 月内的任意一月均可)
3、开标时间:202 1 年 9 月 24 日 上 午 9 : 3 0。
4、开标地点:**市****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六、评标办法: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①单因素评标法一,②单因素评标法三(两种办法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
七、付款方式:
1)在合同工期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22年春节前付至合同价款的40%(扣除暂列金及未施工项目);
2)2023年春节前 再付 审定价款的30%;
3)2024年春节前付清余款(保修金按规定)
注:投标人必须将竣工资料提交完成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未取得竣工验收证明不得进行工程审计 。
八 、代理机构: 本工程由 **市铭创****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九 、投标人可在信息发布栏内查阅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清单、答疑文件”等全部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十、特别提醒
疫情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管理要求,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检查健康码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招标人: **** | 招标代理: **市铭创****公司 |
地 址:**市**区 朱林镇龙溪 村 | 地址:**市**区**华都**路1-46号商铺 |
联系人: 王先生 | 联系人: 高女士 |
电 话: 138****6619 | 电话: 0519-****7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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