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6059
通讯地址:中国﹒**省**市**区越溪**路18号
邮 编:215104
联系单位:****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扩建锂电池外壳2万套、车用紧固件150万、养殖业配套量器组件30万套项目 | **市**区横泾街道天鹅荡路2641号 | **** | ******公司 | ****位于**市**区横泾街道天鹅荡路 2641号,拟投资300万元扩建建锂电池外壳 2 万套、车用紧固件 150 万、养殖业配套量器组件 30 万套项目
| 废水:扩建项目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水厂处理后尾水排入京杭**。 废气:扩建项目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4#)外排,粉碎废气产生量较小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处理后后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食堂屋顶排放。 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使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则外售给相应的**回收单位,项目固废处置率达到100%,对环境做到零排放。 | 2021年7月2日至7月5日****协会网站进行业主主动公示,公示时间2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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