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箬横镇横滨大道南延绿化工程于2019年4月18日完成评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委员会评审,已推荐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问题或异议,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均可进行异议和投诉。就《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起异议,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诉人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项目名称 | **市箬横镇横滨大道南延绿化工程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 | **** | |||||||||
公示时间 | 2019年4月20日至2019年4月22日 | |||||||||||
异议受理单位 | **** | |||||||||||
联系电话 | 0576-****8085 | 地址 | **市箬横镇横滨大道1号 | |||||||||
投诉受理单位 | ****建设局 | |||||||||||
联系电话 | 0576-****3512 | 地址 | **市**街道横湖中路188号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 | 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姓名:林懿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浙233****04125 | |||||||||||
投标报价(元) | ****216 | 工期(天) | 60日历天,其中绿化苗木种植须在2019年5月10日前完成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质量目标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 | 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姓名:余凯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浙233****04975 | |||||||||||
投标报价(元) | ****074 | 工期(天) | 60日历天,其中绿化苗木种植须在2019年5月10日前完成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质量目标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市金地****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 | 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姓名:胡建国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浙233****10381 | |||||||||||
投标报价(元) | ****591 | 工期(天) | 60日历天,其中绿化苗木种植须在2019年5月10日前完成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质量目标 | / | |||||||||
无效标原因及依据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存在问题 | 无效标依据 | |||||||||
1 | ******公司 | 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附件四-7第3项内容未承诺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4.1.15条 | |||||||||
2 | 台****公司 |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5.4.2条 | |||||||||
3 | ******公司 | 投标函中的工期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5.1.2条 | |||||||||
4 | ****公司 | 投标函中的工期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5.1.2条 | |||||||||
5 | ****公司 | 投标函中的工期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5.1.2条 | |||||||||
6 | ******公司 | 投标函中的工期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5.1.2条 |